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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为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天津市工商局在大力宣传商标法、深入重点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指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加强企业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基础上,日前又认定了47件天津市著名商标。
据悉,新认定的47件著名商标,主要集中在商品商标,其中生活资料23件,生产资料23件,服务商标1件。产品规模较大的28件中,经济指标处于全国同行业前列的7件,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天津市同行业前列的19件,获得天津市百强私企称号的2件。每日新报商标是天津市继今晚报后被认定为第二件使用在新闻媒体上的著名商标。此外,1999年天津市认定的100件著名商标,经企业提出著名商标延续认定申请,延续认定了96件,对有效期满后未提出延续申请的4件取消了著名商标资格。截至目前,天津市已累计认定有效著名商标212件。
近年来,为了配合国家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天津市分别于1999年、2001年及2003年组织开展了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先后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推荐了天津市24件著名商标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1997年“灯塔”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实现了天津市零的突破,继“夏利”、“狗不理”、“王朝”之后,2002年“大桥”、“蓝天”、“郁美净”、和“鸵鸟”四件商标同时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