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1999年12月2日,国有股配售试点启动。中国证监会确定冀东水泥、华一投资、惠天热电、陆家嘴、中国嘉陵、天津港、富龙热力、成商集团、黔轮胎、太极集团10单位为国有股配售预选单位。中国嘉陵、黔轮胎1999年进行试点,其余8家将优先作为下一年国有股配售的预选单位。随后中国嘉陵和黔轮胎首次通过配售方式进行国有股减持试点,因为配售价格过高无人喝彩,配售被叫停。
2、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减持国有股筹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的核心是第五条:新发、增发股票时,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最受争议的是第六条:减持国有股原则上采取市场定价方式,即减持价即为首发、增发价格。消息入市的第二天,即2000年6月14日,上海综指见顶2245点,随即以急跌方式,展开了1994年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下调,调整幅度达32%,股票市值缩水近6000亿元。2001年10月22日,证监会紧急叫停《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暂行办法》。
3、2002年1月26日,中国证监会在网上公布了关于国有股减持的“阶段性成果”,肯定了四大原则:“多赢”、“公开竞价形成全流通股价”、“补偿流通股股东价差的损失”、“保护非流通股利益”。1月28日,市场作出强烈反应。沪市竟狂泻91点,深市跌幅193点,大盘跌幅近7%,个股跌停数百只。2002年6月24日,国务院决定,停止通过国内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