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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国家工商总局的消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白酒和洋酒的违法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一季度对北京、沈阳、郑州、成都四个城市的宾馆、酒店、酒楼销售的名白酒和洋酒的真伪进行了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以酒品外包装上标称的名优高档品牌白酒、洋酒为主,检查了近50个经销名白酒和洋酒的宾馆、酒店、酒楼,对其中涉嫌有问题的18个单位进行了商品检查,共抽取45组样品,其中白酒38组,洋酒7组,经检验判定为真品的为20组,真品率为44.4%,其中白酒真品为18组,真品率为47.4%;洋酒样品7组,判定为真品的两组,真品率为28.6%。合格单位数为7个,被抽查单位合格率为38.9%。其中在北京抽取样品10组,真品6组,真品率60.0%;沈阳抽取样品9组,真品3组,真品率33.3%;郑州抽取样品15组,真品6组,真品率40.0%;成都抽取样品11组,真品5组,真品率45.5%。本次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多为中高档的酒楼,一些酒店缺乏严格的进货把关制度,从上门推销的个体商贩进货,假酒很容易混于其中,出现问题后也难以查找源头。此外,检查中也发现,洋酒的商品包装知识需要向商家普及,进货、检验途径有待规范。
通过对本次检查分析发现,当前酒品造假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造假手法不断翻新,外包装足可以假乱真。过去,执法人员很容易从标签与瓶盖等外包装上对假酒加以识别。如今,假冒名优白酒标签正面字体的套印质量、生产日期及批号的编码方式、字体大小与色泽深浅等已与真品难以区分,足以以假乱真。为提高防伪能力,名优白酒生产企业每年投巨资引进先进防伪技术,然而,没过多久,假冒防伪标志随即应市,在检测器下显示的图案标志甚至比真品还清晰,只是有些防伪暗记造假团伙未能知晓,才使假酒露出了“尾巴”。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酒楼整箱保留名白酒的空瓶,为造假分子制售假酒提供原料和便利。而洋酒,特别是干邑的XO产品,防伪措施比较多,国内制假者不了解,玻璃瓶、瓶塞、激光全息防伪标志等难以仿造,造假者采取回收使用的办法“变废为宝”,而其它属于启瓶后毁损的部件,如塑帽、锡盖、保险盖等则统统加以仿制。造假者在外包装仿造手法上的变化,表明他们已发展为分工相对细密,制作相对专业的作案团伙,这给打假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是以中低档次酒假冒高档酒,是当前假酒的主要内在特征。与前几年从市场上查获的假酒相比,这次检查发现的20组假冒名优白酒,所灌装的酒液均为中、低档白酒。昔日以酒精加香精假冒名酒的假品在本次检查中没有发现。目前在市场销售的名白酒每瓶均在二、三百元以上,饭店、酒楼里酒价更高,而一瓶中档白酒价格不足20元,两者的价格相差十几倍。假冒洋酒,以前多以VSOP冒充XO,用低档国产白兰地假冒高档干邑酒的产品比较少见,但本次检查的两种品牌的干邑XO假品除外包装仿造外,所灌的酒液均为质量较差的低档产品,造假手段更为恶劣。有些地方标有同一批号的假品在同一个城市的4个被检查单位都有出现,这说明洋酒销售市场的治理力度亟待加强。
三是一些假酒伪造“放心食品工程”、“产品保真”等标志欺骗消费者。本次监督检查中,在一些地区贴有“放心食品工程”、“产品保真”标志的6组白酒均为假品。而且酒液使用质量较差的低档白酒假冒高档酒。假酒贴上了这样的标志,对广大消费者而言更具有欺骗性。
为了进一步打击制售假酒的违法活动,工商部门将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加大打击力度。一是加强查堵源头的工作,对提供假货的经销商、地区代理商、总代理商等严加追查,一经发现,严惩不贷。二是加强对经营主体的教育和监管,督促经营者按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进货验收制度,使酒店、酒楼与商场认识到规范名白酒和洋酒进货渠道的重要性。有关部门还将积极完善洋酒的检验途径,积极普及洋酒的商品包装知识,加强对洋酒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三是通过新闻媒体或相关渠道向消费者及经销单位介绍如何识别假酒的常识,使广大消费者增强抵制假酒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