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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从天津市财政局获悉,为缓解非典疫情给部分行业带来的影响,帮助企业度过出现的暂时困难,促进天津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日前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减免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部分政府性基金的通知》。
《通知》规定:自2003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对餐饮、旅店、旅游、娱乐、民航、公路客运、水路客运、出租汽车等行业,全额免征城镇公用事业附加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防洪工程维护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公路客运附加费、价格调节基金、城市教育费附加。在《通知》发布之前,已经收缴入库的基金收入不再返还,征收部门将采取延期抵扣办法处理。
《通知》明确,除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以外的,今年天津市不再出台新的基金项目,也不提高现有基金标准。各基金征收部门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基金减免政策,因减免基金而减少的收入,主要由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调减支出项目,压缩开支自行消化。各级财税部门要对基金减免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不执行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