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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22日依法作出决定,湖北生态股票自5月23日起终止上市。
上证所在公告中指出,鉴于负责湖北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湖北生态2002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湖北生态200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湖北生态未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2年修订稿)第十章的规定,向上证所提交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上证所上市公司专家委员会经慎重审核,依法提出了湖北生态股票不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专家委员会的意见,上证所依法作出湖北生态股票自5月23日起终止上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