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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成都技术产权交易所获悉,该所日前就非上市公司流通股权转让发布了一个补充规定。这意味着,从现在开始,投资者只需缴纳20元钱,就可以在该交易所发布最长达到6个月的信息,将曾经限制交易的非上市公司流通股权在这里挂牌转让。就此事,成交所交易总监徐亚强先生对非上市流通股权交易作了详细解读。
规定出台背景:徐亚强称,经过前些年的改制,四川有诸多企业都曾发行过这类股票。由于一直没有一个合法、规范的场所来进行转让,某些股权持有人曾私下与别人进行交易。成交所之所以出台这个补充规定,主要是为了让那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持有人找到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场所进行转让,促进这些股权的合法流动,活跃整个股权交易市常成交所启动这一项目后,将对私下促成非上市公司流通股权交易的“黄牛党”形成打击。
名词解释:非上市流通股权是指各类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未在沪、深股市上市流通的、依法可进行转让的科技型企业股权。
交易条件:只要是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依法可转让的股权均可在成交所挂牌交易,包括几年前就已发行股份的企业和新近才成立的股份制企业。
交易程序:据称,凡是希望将持有的股权进行出让的,首先必须与成交所席位会员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同时还要将拟挂牌转让股权的股权托管卡交由成交所保管,并按要求提供最近时刻的股权余额查询单。徐亚强说,所有合法托管机构出具的股权托管卡都会得到交易所的认可,“某些券商同样在从事类似的托管,只要在交易所确权后也没问题。”
而对于股权的受让者,一旦有意受让某公司的股权,须向成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存入足额的受让金,成交所对该部分进行冻结。据称,整个股权过户和资金划拨都将由席位会员与交易双方共同完成,
交易费用:徐亚强称,此次的补充规定是专门针对不超过20万股的小额股权转让而特别制定的。股权出让方只需缴纳20元,就可以在交易所发布长达6个月的信息,“交易大厅内3个月,网站上6个月”。“成交后,交易所会按交易额收取1%的服务费。”
特别提醒:徐亚强称,交易所只是为交易双方提供一个信息平台,不负责披露被挂牌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公司自身若是出了问题,交易所也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