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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现象令人关注,近两年来,一批"问题"公司的年报集中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拒绝表示意见也就是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与此同时,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没有一例。权威人士指出,担负职业审计责任的注会仅停留在对上市公司的报表发表不置可否的无法发表意见的层面上,不排除有些是为了巧妙规避责任,而这种做法容易造成对投资者以及对上市公司的不尽责任。
被拒绝公司何其多
统计显示,"被拒绝"现象自2001年年报起掀起高潮,沪深两市共有19家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被注会拒绝表示意见。而到了2002年报,这一现象依然蔓延,沪深两市"被拒绝"的公司仍然有16家。其中,被连续两年"拒绝"的公司有7家,即ST深石化、ST辽国际、ST兴业、ST国嘉、ST轻骑、ST生态、ST龙科。
一家公司被审计会计师出具拒绝意见,意味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受到会计师严重质疑。如果公司连续"被拒绝",注会连续无法发表意见,这份审计报告是否还有实质意义,是否还能提供给投资者应有的客观判断,值得探讨。有资深注会表示,一些"被拒绝"公司的报表可能介于"拒绝"和"否定"之间,从一定角度上讲,个别公司的报表实质已存在应该遭遇否定意见的倾向。至于为何还是"被拒绝"而不是"被否定",其中有着复杂的因素。
被拒绝原因多种多样
分析来看,2002年及2001年年报被注会拒绝表示意见的报表,相当一部分是因为上市公司被大股东占用的巨额资金无法收回,公司全额或高额计提坏帐准备及确认或有损失,而注会无法判定上市公司的计提数额或预计损失是否恰当等,而被无法发表意见。
从会计角度而言,对注会出具拒绝表示意见审议报告的界定是,"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致无法对会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形成审计意见"。对于ST生态的2002年年报,注会就表示"因司法部门对公司的调查尚未结束,致使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公司报表"被拒绝"。而对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界定是,"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整体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在拒绝表示与否定的意见之间具体如何界定和评判,既是科学,也是艺术,这一责任由审计会计师具体把握。不过当审计师面对着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时,可能不得不有所倾斜,同时还得尽量规避自己的责任,而拒绝发表意见可能是最好的办法。
违规成本太低是要因
在中国证券市场,第一例被注会亮出否定意见报告的是渝钛白的1997年中报,当初令市场大为震动。近两年来,否定意见缘何渐渐销声匿迹,一个原因是监管更严格。2001年12月22日,监管部门发布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事项的处理》,其中涉及到对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而被出具非标意见的上市公司其股票将被停牌的规定。这一规定对上市公司以及会计报表出具的影响很大。
按照国际惯例,拒绝表示意见为会计审计报告的一种,不过在成熟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被注会出具拒绝表示意见,相当少见,而在中国,遭拒绝意见的公司如此之多,不能不说相应的违规成本太低。然而,上市公司的问题仅仅一拒就可以了之吗?这一问题带来的监管真空值得各方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