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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服、消毒用品、洗涤用品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对质量好的产品,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引导消费;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提出,要坚持曝光制度,对抽查中涉及防治非典产品安全健康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涉及食品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曝光。要严格整改制度,凡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一律责令整改,整改到期后严格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坚决予以关闭。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严惩。
通知要求各级质检机构密切跟踪辖区相关产品,尤其是口罩、消毒用品、洗涤用品等商品的生产、加工活动,防止出现借防治非典之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性质恶劣的造假活动。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游商小贩借防治非典之名兜售价廉质次、质次价高口罩等产品的违法行为。此类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果断地依法从严惩处,并将查处结果尽快上报,不得隐瞒、拖延。
通知特别强调要做好加工食品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加强对学生奶、学生豆奶等产品的监督。同时加大打假力度,坚决打击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违法活动,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密切关注本地机关、团体、学校、工矿企业等可能发生的群体餐饮中毒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