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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今年以来,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从努力增加职工收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出发,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保持了劳动者关系的和谐稳定,取得显著效果。据一季度末统计数字显示,全市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1.69%。
今年以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范围。引导企业正确处理提高效益和增加职工收入的关系,坚决防止以压低工资提高企业效益、损害职工利益的做法,提高了企业职工维护自身权益的主动性。截至目前,已有289家企业实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涉及职工4.9万人。同时,继续推行和完善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把经营者收入与职工收入增长水平联系起来,激励经营者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增加职工工资。现已有558家企业试行经营者年薪制。
此外,今年3月份,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各级劳动保障监督机构加大监督力度,广泛开展了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拖欠职工工资和执行工时制度等监察工作。据统计,一季度已完成劳动保障年检单位18603户,追缴拖欠职工和农民工工资2303.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