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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了不扣分司机挺欢迎
昨天,记者拿着应快速处理的29种交通事故的名录上街对各种车辆的司机进行了随机调查。虽然绝大多数司机还不能完整说出应做快速处理的各种交通事故,但他们对这项措施的出台表示出理解和欢迎。
-私车:有了“协议书”省时省力
在红庙,一位开着高级进口面包车的女司机告诉记者,这辆车是自己购买的,不久前就遇到一起交通事故,被后面的车追尾。“但我们先后不断给对方打了三个月的电话,要求对方按照事发时的约定给修车,对方却一拖再拖,修车费总共才200多元,太费事。现在有了‘协议书’,现场解决问题,省时省力,对事故双方都再好不过。”
-小巴:这种措施有利有弊
一位342路个体小巴司机对记者说,对他们来说,这种措施的出台有利也有弊。一方面可以节省时间,处理幅度上也有了选择的余地;同时也可能会因一方漫天要价达不成协议,导致另一方遭受处罚。司机说,发生交通事故1000元以下的赔偿能承受,可以当场私了,不用找交警。
-公交车:已经集体发放“协议书”
在一处公交车总站,对记者的提问,司机们显得很谨慎。公交第五客运分公司安全管理部的张先生拿出前面带有“北京市公安局通告”的《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对记者说,作为专业运营单位,公司已经向下辖四十多条线路上的2000多名公交车司机集体发放了这种“协议书”,并正在积极配合交管部门理解新规定。记者看到,每一份“协议书”背后都印有使用说明,前面附加的市公安局通告中详列了29种事故和8项具体操作办法。张先生说,这些规定和以前处理事故的法规相比可操作性很强,但大多数司机正在运营中,要做到让他们全部掌握,还要安排学习、培训,这都需要一个过程。
-出租车:公司没通知全靠自学
记者在三个路段随机采访了六位出租车司机。他们告诉记者,通告出台后没有及时了解具体的内容,现在全部是通过报纸、电视和广播在了解处理事故的程序。记者分别对这六位司机进行了应做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种类的“测试”,凭借经验,他们中了解最多的也只说出其中的十余种。看着记者手中的协议书,他们承认还没有见到过。一位的哥说,主要是没时间去领,听说加油站有,但去了也未见到。
-快递车:单位允许才能私了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不管是在小街道还是六车道的大马路上,行驶车辆的各种违章现象屡见不鲜。强行超车、抢行猛拐、开错车道……司机在驾驶中明显的随意性成为各种交通事故的隐患。
一位驾驶快递车的司机告诉记者,有了快速处理的措施,小问题司机自己就能就地解决“麻烦”,而且也节省了不少时间,但像我们这样的物流公司对于事故处理是有规定的,私了要得到单位的允许。
私了可以减少执法成本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高文英副教授告诉记者,以前曾经有专家提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的“责任认定”不一定都得由交警承担,交警还要行使其他更重要的公共职能。
高文英认为,北京市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处理办法的出台应该是这种思想的体现。该办法把交警从大量繁琐、简单的责任认定事务中解放出来,能够集中精力担负起交通指挥疏导工作。交警数量有限,任务繁重。这种办法节省了双方当事人和交警的时间、精力,有效地降低了执法成本。
此外,也体现了行政改革的一个方向,即行政司法机关不必过多参与微观层面的民间事务。这29种轻微交通事故,其实都是较小的民事纠纷。当事人一般都能自行协商解决,没有必要硬性规定第三方介入。如果以后一方反悔,发生了纠纷,直接拿着双方签字的协议书到法院打民事官司,法官自会公正处理。有了第三方的介入,有时候反而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这两天很挠头
私了办法实施后,许多驾车人心里直犯嘀咕:以前都是由交警判定的责任划分,这下子由自己做主决定责任,保险公司索赔时会不会被拒赔?不过,相比起车主们的担心,保险公司们这两天更烦。
-不符合“私了”原则的也来了
某保险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昨天上午就接到了好几起报案,“主要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处理的原则有点乱。”他告诉记者,前天共接到了十起报案,昨天上午也有七八起,案情五花八门,搞得定损部门有点紧张忙乱。尽管交管部门明确规定了一方负全责的可自行处理的29种交通事故,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很多种不符合“私了”原则的事故也被放手“私了”了。在该公司接到的报案中,有开车撞到固定物体上的,有在同一出入口相撞责任属于双方共担的,按照《通告》原则,这些都不能“私了”,但是,一些这类事故的车主也都到保险公司来了。尽管最终这些案件圆满解决了,但他表示还是很挠头。
-定损员跑不过来,也无权判定责任
此外,对于“私了”的事故,保险公司要求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同时驾车来保险公司报案,但是事故另一方是公共汽车,根本开不进保险公司的大门;或者另一方是大货车,压根儿进不了三环;还有的追尾事故中肇事方跑掉了,或者另一方有事不愿意一起来报案,那么只有由定损员跑到现场。
“我们每天的报案量有七八百件,如果交管部门把那么多的事故不管是否符合‘私了’原则,都让他们私了,那我们的定损人员根本跑不过来。即使跑到现场,对于双方都有责任的,保险公司也无权去判定责任呀。”他表示,目前保险公司面临很大压力,而修改条款还没有具体时间,他希望交管部门在执法时能够尽量把握好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