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6日起,我国境内流通的产品或服务有了统一的代码标识国家标准。这是继居民身份证、企业代码之后,我国建立起的又一个强制性统一代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建立代码中央数据库,按照代码结构、编制方法、适用范围等强制性标准,受理全国产品或服务统一代码的注册申请,定期向社会发布产品统一代码信息。对产品单品和服务进行统一代码标识,避免了重复编码,实现了产品信息的共享,有助于国家对产品的监督和管理,同时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