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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有企业改革中,让企业的管理人员持有一部分股份,也就是管理层收购,是眼下最热门的话题之一。日前,财政部表示,暂停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审批工作。记者了解到,此前,我国许多大型国有企业已经开始试点。在试点的过程中,有关管理层收购的争议就一直不断。
前不久,财政部在给原国家经贸委企业司《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中说,相关法规未完善之前,暂停受理和审批上市和非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待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后再做决定。
据记者了解,财政部目前并未就此事形成专门文件下发全国。一些正在进行管理层收购的企业和当地政府表示,现在还没有接到暂停审批的公告。海信总裁于淑珉认为:“财政部这个东西目前我们还没有听说。”青岛市体改办主任也表示:“我们还没接到财政部的通知。”虽然暂停的决定还没有形成文件,但据我们了解,财政部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国有资产评估处已经撤消,相关职能正在向新成立的国资委移交。
专门从事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放生认为:“财政部这次暂停,我认为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国资委的成立,财政部正在移交相关工作。更重要的是目前管理层持股还没有一个规范的规章制度。”按照我国目前的相关规定,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必须报请财政部审批。
许多国有企业的试点已经开始
在财政部暂停审批之前,我国有许多大型国有企业已经开始了试点工作。许多企业表示:规范的管理层收购,有利于激发企业的活力。
青岛是我国国有资产经营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从去年开始,管理层持股被认为是一项有效的激励措施,在这里进行了大范围的试点。青岛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李希琨告诉记者:“我们从开始试点到现在,选择了市直企业一共是13户企业进行试点。”
在被列为试点的企业中,海信、双星、澳柯玛等全国知名的国有企业都名列其中。澳柯玛集团董事长鲁群生告诉记者:“目前我们是这样,正在对我们的下属企业进行这方面的改制,通过他们的技术,通过他们的资金、管理这些要素,让他们占有一定股份。”青岛双星集团总裁汪海认为:“作为双星我为什么能得到发展,我把我的经营层,驻外的60多个公司、两千多个店全部卖给个人,我卖了将近3亿,去年卖完了。”就在记者到达青岛采访的前一天,双星集团总裁汪海刚刚和青岛市国资局的领导从四川考察回来,据汪海介绍,此次考察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大双星集团管理层持股试点的力度。汪海说:“我就西南这个公司还没改,它经营的好,我没办法,我就叫国资局局长去了,你看怎么办?我说人家在这付出这么大,创造了这么多资产,我怎么办?我们怎么往前推进?”
采访中,这些试点管理层和职工持股的企业,没有一家不向记者表示这项改革已经让他们尝到了甜头,在对效果进行评价的基础上,青岛市正准备把这一改革推向深入。青岛市体改办主任表示:“我们可能要选择一部分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企业的经济效益比较好,领导班子素质比较高,通过规范改制,这样的企业进行MBO的探索。”据了解,目前在我国的山西、山东、湖南等省,中小国有企业的管理层持股改革依然在进行。
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遮遮掩掩
在国有企业中,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是一个更为敏感的话题。许多上市公司表示,他们希望国家尽快出台更加具体的政策。四川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认为:“尽管在目前或在最近一两年,国家或者很多企业都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做了一些研讨,那么长虹呢也参与了这些研讨,但是具体有什么一些方案,有什么操作的办法,可能还没有。”青岛澳柯玛集团董事长鲁群生表示:“就我们集团这块,目前我们还正在等待时机,因为这个难度,操作难度还是比较大的,有一定的难度。这个我们要根据时机,如果时机条件成熟了,那我们就应该进行全方位的改制。”
据了解,在我国12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900多家涉及到国有资产,目前有200多家正在探索管理层持股的改革,从公开披露的信息看,其中有9家已经获得了财政部的批准,山东的胜利股份是其中涉及到国有股权向其管理者转让的一家上市公司。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于晓峰认为:“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股份的稳定,结构,包括凝聚员工的向心力这方面的作用,他很难说在经营,发展这方面在几个月之内见到什么特殊的效果,这个很难说的。”
专家指出:管理层收购面临风险
尽管管理层持股是一种先进的管理方式,但专家认为在相关法规没有健全之前,管理层收购对国有资产而言,充满风险。
MBO是我国国有企业从上一世纪90年代以来引进探索的一种产权制度改革方式。然而几乎从实行之日起,一些经济学家就从未停止过对这种方式的质疑。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刘纪鹏认为:“也就是说在国资委建立之前,当前一定要特别警惕各地用MBO的方式,不公开业务操作的方式,用较低的价格,就去售让国有资产,特别要警惕的是上市公司国有股用MBO向经营者转让,必须立刻停止,否则历史会来追究这样一个责任。”
一些专家认为,在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角色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大规模实行管理层持股容易给企业带来五大风险:一是定价环节中的风险。例如行政干预,协议转让等;二是信息不对称,暗箱操作的风险。例如,先作亏公司再低价购进;三是收购者融资渠道不明的风险;四是运做风险;五是收购主体合法性不能保证的风险。所以应当立即停止。
而另一些专家则认为,正是由于国有资产出资人的缺位,使得这项改革,体制创新的意义远大于经营本身。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在发展中得到解决。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周放生副研究员认为:“我们国家呢,国有企业长期以来出资人不到位,无人负责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那么我们通过管理层持股这样一种方式,就有可能将经营者他们个人的长期利益和风险和企业的长期的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做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无论专家们持何种观点,无不呼吁应尽快出台相关制度,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加以监督、规避。
管理层收购亟需政策出台
由于管理层收购的复杂性,有关人士指出,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仍需要一定的时间。经济学家刘继鹏认为:“我国国有企业改到今天终于触动到产权,而产权的改革是最复杂、最容易给以后留有隐患的,所以必须先历规矩。”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周放生认为:“长期以来我国国有资产不到位,实施管理层持股,可以把职工的利益和企业的长远发展战略结合起来。”
专家们呼吁:我国管理层持股的运作,要注意从以下三方面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第一收购主体要符合法律要求,管理者不能是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商业盈利的自然人。第二收购必须经过当地政府部门以及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第三必须经过严格的审计,并及时披露相关的信息。
针对管理层收购存在的一些问题,半年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涉及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目前对于更多的非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还没有相应的规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周放生认为:“管理层持股由于是内部人购买,他可以利用信息的不对称侵害其他人的权益。所以必须制定专门的制度。”
目前,全国人大正在制定新的国有资产管理法规,考虑到新的国资委组建尚需一定时日,所以此次财政部暂停审批管理层收购的有关政策最短也要持续到今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