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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中国金融业监督管理体制新一轮改革,相关金融法律的修改制定工作将驶入快车道。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已着手设立相关工作组,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
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法》是1995年3月制定的,主要规定了央行的地位及职能、货币政策的制定和运用等,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银行履行职能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央行对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与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设立银监会。央行保留货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职能,以及对交易支付的监管职能。因此,需要依据这种改革,通过修改相关法律对央行的地位与职能、具体职责、组织机构、金融监管对象与范围等作出修改,进而明确央行与银监会之间的职能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