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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福州市华福公司财务部经理施某、原总经理助理苏某因涉嫌贪污罪,近日被晋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办案人员介绍,2000年2月至4月间,被告人施某、苏某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构“支付模具分摊费”项目,将公款10.6万元人民币转到台江一家电子公司账户上,套取现金10万元人民币进行私分。施某和苏某分别分得赃款8000元和1万元。
同年9月至2002年2月间,施某又伙同他人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法,隐瞒并截留福州市财政局下拨的“机电产品出口奖励金”15.5万余元。施某伙同他人将其中的10万元予以私分,他个人分得赃款9000元。此后不久,施某、苏某又将剩余的5.5万余元予以私分,两人分别分得赃款1万元和36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