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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税务检查准入制度”开始实施,今后税务人员再也不能随便进入企业查税,一项调查显示,在京企业对这项制度的支持率达到100%——
查税曾经是一件让很多企业闻之色变的事情。据统计,去年全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稽查人员上门检查了2万多件涉税问题,结果只有309件以偷税立案,立案率只有1.5%。企业为此搭进去的时间和经费难以计数,高昂的征税成本也令税务部门陷入深思。
税务检查准入制度作为“阳光税法”的第一场波澜开始实行,与此同时,作为上门检查的前期程序——函告和约谈制度,也已开始实施。
另据了解,不久之后,地方税务部门人员构成将发生重大变化:征收人员、稽查人员所占比例将大大减少;评估、管理人员将大幅度增加。形成上下两头小、中间大的格局,向国际通行的税务管理模式转变。
从“管理”到“服务”“征税”在理念巨变中涅
-纳税人和征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开始确立。
-新税收征管法出台之后,纳税人利益得到强化,税收观念正在与国际接轨。
直军(北京公共交通总公司总会计师)
直军:准入制度的出台实际上确立了纳税人和纳税征管人之间的“平等”关系。无论是“纳税”这件事两头的哪一方,都是以税法为依据的,双方本应该是平等关系,而不是“检查、监督”的居高临下感觉。
同时,它对于重塑税务监管人员的好形象起了重要作用,体现了“依法征税”的理念。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时候,税务人员到企业查税,有时候真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基层企业很有意见。这样的“自设门槛”无疑正让这些不规矩的行为逐渐消失,对优化北京投资环境有很大意义。
此外,准入制度规范了纳税检查的程序和标准,规定得很详细,非常透明,有标准有程序,检查有针对性,让纳税人心中有数,而不是像原来一样税务检查的一来心里就没底,也不知道人家要查什么。
李华(微软中国有限公司高级税务经理)
李华:这个制度最大的突破是让税务检查正规化了,让企业可以对日常检查、专案检查和专项检查三种不同情况做不同准备,在程序上更加规范和富有人情味。
自从去年的新税收征管法出台以后,税法中就更多地体现了纳税人的权益。这个准入制度的出台是从保护纳税人权益、规范执法机关工作的角度上的一个细化规定。
这个规定确实是在和国际接轨,站在跨国公司的角度上看,公司想要在中国的大环境下生存,政策被给予的优惠只是一个方面,另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政策执行者的素质。法案透明化,让纳税人知道如何配合、对纳税人进行保护,这非常符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与国际接轨的趋势。
此外,很多账都是用专业系统管理的,希望税务人员对专业系统多一点了解,大的跨国公司一般都是用全球统一的系统来管理财务,这个系统非常复杂,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管理权限,如果你笼统告诉我们要一个多少年之内的东西,真的特别费时,由于业务很多,如果要看两年的账,打印可能就要打印一个月都打不完,上次就打印了两三个月,到后来其实他们也没那么多时间看这些东西。所以我们希望他们能了解企业的东西,抽样调查,发现不对劲的时候再要求弥补资料。
王纪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王纪平:我国的税制目前还不是很完善,还是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目前,税务干部本身的素质不是很高,还不具备很多国际先进理念,特别是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同时自身业务素质也不高;我们的管理手段也是比较落后的,征税中的信息化水平很低,我们手里掌握的资料除了申报征集上来的以外就很少了。由于这几方面的不足,过去在税务的征管检查方面就发生了很多问题。
然而,税收环境是一个地区发展环境和竞争力的重要表现。改变税收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理念的变化,强调对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保护和尊重,这也是这个准入制度出台的根本想法,实际上是地税局自设门槛来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和保护尊重纳税人的权益,今后再随便查税就是不尊重纳税人。
2008年奥运会需要财力支持,北京今年全市税收任务大约是516亿元,这个任务很大,这些数字也将全部是纳税人的贡献,所以税务机关理应在纳税服务上让纳税人挑不出一点毛病来,我们的理念就是提供最好的纳税服务,使纳税人没有理由不交税。
没时间纳税的以后也可以不受时空限制,在网上纳税。不久之后,地税就将和银行联通了,届时连支付税款也可以一步到位。而地方税务局的外网www.tax861.gov.cn将力求最快、最准确、最透明地公布所有涉税规定,凡是网上没公布的就不能执行更不能处罚。税法规定纳税人有18种权利,保密、知情、控告、申辩……这些我们都要主动宣传,要让大家都知道,希望广大纳税户都来监督税务局的工作。
商业秘密税务检查中企业的“心结”
-信息的不适当公布对于一个上市公司往往是致命的。
-税务部门将尽快向社会公布相关的内部责任制度。
邓秀峰(搜狐爱特信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邓秀峰: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企业财务有很多数据都涉及企业的商业机密。在检查调账过程中看到企业商业秘密时,税务人员一定要做到保密。作为纳税征管人,有义务为企业这些数据保密。
汪正文(北京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汪正文:我们作为海外上市公司,在中国香港和美国上市,因为要遵守美国和中国香港当地的证券法律,因此由于不适当的信息披露可能会被严格处罚。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向政府部门提供相关数据时总要再三提示税务、工商、统计等机关一定要特别注意信息披露流程的问题,因为我们也知道,有些东西我们很慎重地交给了税务机关,但对于他们来说,这些报表只是工作对象之一,随便搁在一个桌子上,很有可能就流失了,所以应该更加重视这方面的问题,让企业解开这个“心结”。
郝硕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郝硕博:对于信息披露问题,就法律层面来看,现在的征管法和实施细则对这一项都有些实质性的要求,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都不得披露,特别是不得对社会传播,只有相关人员可以得知。
有关人员有为纳税人保密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我们内部也有一个行政执法的责任追究制度,如果出现了信息使用不当、披露不当,相关负责人有责任追究问题。有些制度作为内部管理要求我们原来没有对社会披露,可能纳税人缺乏了解,但最近为了改善服务,税务部门将在www.tax861.gov.cn上向社会公布这些制度,让纳税人知道怎么监督我们的工作,怎么实施自己应有的权利。
在以前的征管工作中很少遇到涉及商业机密的问题,但随着法律的健全,纳税人权利意识的增强,对于这方面的监督水平越来越高。税务机关还需要进一步约束所有干部,特别是直接涉及到稽查工作的干部。
信誉分级让诚信企业免检
-差异化服务可以让税务部门的监管成本进一步降低。
-上市公司经过层层把关,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很小,应该予以免检。
汪正文:税务机关应该对不同的企业体现出差异性,对于这个问题,近期颁布的一些制度中有所涉及,但是还不够。例如北京移动,作为中国移动在海外上市的一个子公司是接受国际几大事务所审计的,在执行税收政策上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些事情不仅仅是纳税机关关心,我们的股东、我们的审计师……各方对我们都有很高的要求。由于各方的监管,像这样的公司出现税务问题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并不是说经过国外的审计后就一点问题不会出,但是我相信在一般情况下他的风险远远低于普通社会上的这些企业,名气越大的知名公司,可能出现问题的风险越小。所以税务机关对这样的公司应该有更强的信任感,体现差异化服务,这样税务机关的监管成本也会进一步降低。
邓秀峰:上市公司财务人员现在工作特别累,希望能尽量给他们减少工作,区别对待。上市公司有业绩的压力,税收越多越能说明业绩,所以上市公司的各种案子里涉及税务问题的几乎没有,因此对上市公司和贡献大的企业可以减少一些检查。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贡献大成长快,如果出现违法问题就要公告,对企业的影响也比较大,所以他们的财务人员培训都非常严格,基本都能保证不出问题,至少主观上绝对不会想着要偷税,因为一旦出了问题对股东不好交差。同时,上市公司需要中介公司审计,如果出了问题中介公司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比其他公司多把了一道关。
另外,大公司和小公司不一样,小公司可以随时不见,但大公司绝对不可能忽然就溜了,因为花了几千万甚至几个亿建立的商誉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弄出来的。而且大公司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每笔业务都有明细表发给各部门对账,也不大可能搞小金库什么的,所以建议对贡献大、业务正常的大公司要区别对待。
郝硕博:关于体现差异性管理,无论是国家税务总局还是北京市税务局都有相应制度。现在正在推广的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价制度,就是根据各公司履行纳税义务的历史情况,将企业划分三个等级,A级的在一定时间内不进行检查,也就是所谓的区别对待。
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也是向国际接轨的一种体现。日本目前的税务管理也是这样,对纳税管理比较好的单位进行“青色申报”,次之有“蓝色申报”,这体现了现代的分层管理思想。
纳税评估用“沟通”解决问题
-绝大多数存在财务处理和税务要求不太一致的地方是属于沟通不够造成的,只有极少数是有意的。
-企业与税务局之间应该加强平时的沟通和交流,以提高面临评估时的工作效率和公正性。
李华:在税务机关评估是否可以进企业检查时,到底只是税务机关内部的评审,还是和纳税人有一个交流的过程呢?因为很多事情事先有机会进行了说明,就发现不一定要去查了。
同时,如果企业达到了审批标准,按规定就要下发检查通知书,那么这个通知到底是提前多久下达给纳税人?因为作为一个企业,各部门都有日常的工作,如何更好准备财务数据、法律文件等相关资料以及约定相关的企业领导,是提前十天或者一个星期通知还是今天打电话明天就来?规定中有很多地方还有待细化。
直军:税务检查准入制度中最关键一点在于“评估”这一阶段的把关。由于税务员都有固定联系的企业,平时对他们进行指导,所以在评估之前应该有很多机会先多跟企业交流,企业有些困难或特殊业务都可以跟税务员交流,这些都对于纳税评估具有积极意义。
对于税务员来说,经常到这个企业来,就应该对这个企业的情况有很多了解,他的心中实际上应该有一本账,我们的主管税务员就对我们非常了解,这样在进行纳税评估的时候就更容易做出正确判断,所以建议企业多与税务局之间加强平时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工作效率。
郝硕博:新制度中规定税务人员在进入企业之前要对企业进行评估,这只是一个基本表述,涉及有否偷税之类。此外,税务部门还颁布了配套制度来配合准入制度的试行。函告和约谈的制度如今已经建立起来了,和纳税人之间建立起了一个良好的沟通渠道,来解决评估中无法解决的悬疑点问题,在这个基础上才可以保证检查的针对性。
此外,一旦确定上门检查之后,通常规定三天之前应该告知纳税人。特殊情况,比如重大偷漏税嫌疑,为了避免在检查之前的资金转移,还有例外地突然检查,但是这是很少的一部分。
王纪平:纳税评估的出发点是要了解纳税人。而“沟通”的出发点是把征纳双方关系建立在对纳税人尊重和为纳税人服务的基础上,据了解,绝大多数存在财务处理和税务要求不太一致的地方是属于沟通不够造成的,只有极少数是有意的。
它的第一个目的就是搞清税源,为税务机关合理制定税收指标打下基础。税收必须依靠经济发展、企业效益提高和个人收入提高,所以没有对税源的清楚了解和把握就乱查税是不科学的。第二个目的是通过评估树立一大批诚信纳税企业,而且证明绝大部分企业都是依法纳税的,起码主观上是愿意遵守税法的。公布以后再求得政府其他部门的支持,让银行、海关、城市规划建设部门都支持这些企业,开绿灯。第三个目的是通过纳税评估和纳税人建立亲切正常的征纳双方关系,有问题的话能通过函告这种不太打扰企业的方式纠正,然后再约谈,由纳税户提出时间。实在不行税务机关再前往检查,但这也是有针对性的检查不会是乱检查,这些都提高了税务机关自身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但是这就需要和纳税人保持畅通的沟通。J006
笑也吓人
有一位饭馆老板曾经哭笑不得地说,平时看惯了“大盖帽”的脸色,有一次去办事,接待员冲他笑了一下,他半天没反应过来,觉得非常不适应。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看脸色行事已经成了中国人的习惯。上车看售票员脸色,买东西看售货员脸色,吃饭看服务员脸色,开个买卖更是要看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乃至街道大妈们的脸色。“做生意的时候一边儿是‘来的都是客’,一边儿来的都是‘爷’,我们谁都不敢得罪。”中国的老板们不容易,谁给点气受都得忍着。商家的苦恼,却很少有人关注。
虽说是“人民公仆”,但过去“公仆”们还是觉得自己是个“官”,当了官,就要管人,对于商家来说,“平等”曾经是一种奢望。
在法律面前,自然是人人平等,带来不平等感觉的,是执法过程中种种不规范的现象,归根结底,这是一种观念上的扭曲所致。认为自己是“管人”的,自然是只要能把你“管住”,什么手段都可以使用,而认为自己是“服务者”的,也自然就会守规矩,从对方的利益出发,双方也就自然达到了一种“平等”的状态。
沟通、服务,这一切只有心态上实现“平等”之后才能应运而生,要是有更多的政府机关从心理上先把自己和企业放在同一条水平线上,“大盖帽”也就不再那么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