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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8月8日,福建省闵西汀江流域发生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上杭县稔田镇丰朗村是受灾最重的村庄之一,村中近80%的人家受损,有的家产荡然无存。灾情发生后,社会各界纷纷解囊,镇政府统一辟地新建灾民安置房。为了能让灾民年底统一入住,迎接各级领导的检查,镇政府催促每户交纳5000—6000元“预付款”预定了房屋。短短4个月,每户80—100平方米的安置房就建好了,迁入新居的灾民们本以为是各界救灾款帮助他们重建的家园。然而在2000年,棉花滩水电站结算库区移民户实物补偿款时,村民才发现每户都被扣除大笔款项,相当于高价买下了政府的救灾房。
虽然有着既是洪灾灾民,又是水电站库区移民这样的“双重身份”,但闵西老区丰朗村81户村民却一直想不明白,他们住安置房花的钱既比单纯灾民的贵,也比移民的贵。是救灾款被剥夺,还是移民款被挪用?为了讨个说法,他们开始了一次次上访。
“救灾房怎么会比商品房还贵?”丰朗村村民陈中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家现住的这间100平方米安置房,于1996年底交了6000元“预付款”,2000年又被扣除1.5万多元的移民补偿,相当于以每平方米210元买的,共花了2.1万多元。而在铺头、枫山等村没受洪灾的移民户,建同样大小的商品房,靠1.5万元的移民补偿也足够了。更让陈中文气愤的是,当时承诺是“按小康标准建筑的永久性住房”,但现在他家的房屋却已成了C级危房。
“与其他灾民相比我们也不划算,蔡坑村灾民只花3500元就能住80平方米,南坑村每户灾民还领取到5000元救灾款,我们村受灾最重,为何花钱最多?”提起安置房,村民刘庆和也有说不完的委屈,现在天一下雨,他家就得在屋里搭帐篷接水,哪能称得上“精品”。当时评定的这些“精品房”只不过是一时的“政绩”,上面领导检查一结束,就没人再过问了。
记者采访发现,81户村民的安置房不同程度地存在地基下陷、墙裂、屋漏等问题,2001年7月上杭县建设局的一份鉴定报告也显示,81户中有72户属于危房。多花了钱却住上危房,的确令人费解。
救灾款和移民补偿款到底有没有花到村民身上?曾参加该问题调查组的上杭县纪检委王育锡这样告诉记者,当时考虑到丰朗村受灾户又是库区移民,给两份补偿也不合适,因此灾民安置是结合移民安置一起进行的。县民政局下拨稔田镇救灾款217万元,主要用于统一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
这批安置房到底用了多少救灾款,多少移民款?稔田镇政府王会计接受记者采访时一直含糊其辞,说安置房主要是用救灾款建的,当年的分管会计不在了,具体数字记不清楚。然而,上杭县移民局有关人士则明确表示,当年稔田镇洪灾后的安置房主要是移民补偿款建的。记者在移民局的账目上看到,1997年前共往稔田镇拨款281万元。
由此看来,救灾款和移民补偿款都已及时下拨到稔田镇。那么“重建家园”项目仅这两笔资金就将近500万元。据了解到,“重建家园”的统一安置房共建近90间,即便以每平方米210元的“成本”计算,也不超过200万元。那么剩下的款究竟去了哪里?
对于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记者了解,当时“重建家园”项目属于应急工程,未实行招投标,由稔田镇建筑公司及棉花滩库区经济开发公司上杭分公司施工,未办理工程手续,也未申请质量监督,施工所用主要原料未进行进场检验及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为了赶进度、赶工期,忽视了质量管理。另外,在一项《灾民结合移民安置问题的调查报告》中,记者看到,稔田镇建筑公司承建的基础工程总价74万元,而稔田镇却实付了88.2万元,超付14万多元;棉花滩库区经济开发公司上杭分公司承建的基础工程总价74.5万元,而稔田镇却实付了105.3万元,超付30.7万元。在质量问题背后的隐情可见一斑。
事实上,不管是救灾款还是移民款,国务院三令五申强调专款专用。我国《刑法》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移民、救济款物。如何保证专款不折不扣地落实,如何做到公正、透明,不仅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反映一方政府的信誉。因此,有关部门彻底查清稔田镇灾民、移民安置问题,既是给81户百姓的一个答复,也是对社会的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