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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银联组织各成员银行制定的《银行卡跨行业务吞没卡处理办法》将从5月1日起在全国开始实行。
新办法规定,在跨行交易过程中,当ATM机发生故障、持卡人操作失误或发卡行发出吞卡指令后,ATM机会吞没银联卡。而在持卡人密码输错或输错次数超过发卡行规定,或者磁条信息错误、磁条损坏、过期卡、废卡及其它情形下,发卡行可拒绝交易,但不得发送吞卡指令。如果ATM机因非发卡行要求而吞卡,持卡人应在吞卡后3个工作日内,持有关材料到ATM机所属网点办理领卡手续。当持卡人因超过领卡时限等原因无法领取被吞卡片的,持卡人须向发卡行咨询并办理相关手续。
这套新办法仅限于银联各成员机构发行的银行卡在跨行ATM交易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对各成员机构所发行银行卡在本行系统内ATM交易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仍然按各机构内部管理办法处理。
由于成员机构终端机要逐台改造等原因,这套办法自5月1日执行后仍然需要一个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个别ATM机可能出现未按规定要求吞卡的现象。遇到类似问题,持卡人可直接向ATM机具所属网点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