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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由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倒卖伪造有价票证案一审有果,王某犯倒卖伪造有价票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今年42岁的王某系外地来京无业人员。2002年4月21日,他持伪造的故宫博物院门票在天安门广场游荡,伺机寻找团队导游进行作案。当他看见站在正阳门东侧地铁口的团队导游陈某时,主动上前,谎称自己是故宫博物院的工作人员,可以优惠出售给陈某故宫博物院的内部价门票。陈某一时贪图便宜,当即以1260元的价格购买了43张故宫博物院门票。当日下午,陈某带领游客参观故宫博物院时,被检票人员告知门票是假的。
尝到倒卖伪造故宫门票甜头的王某,于同日在天安门广场以同样手段出售给团队导游那某45张故宫博物院门票,约定价格为1600元,那某将于当日下午3时许在故宫北门付款。当那某带领游客参观故宫博物院时,同样被检票人员告知门票是假的,那某随即报案。
下午3时30分左右,王某在故宫博物院神武门外准备收取那某的票款时,被当场抓获。
纵观本案,王某主要以旅行社的团队导游为作案目标,利用旅游市场竞争激烈,一些旅行社由于承包等因素贪图便宜,且旅游团队购票量大,易于成交的特点,编造虚假身份骗取导游的信任,出售伪造的有价票证。
当前,随着旅游市场的发展,一些骗子将黑手伸向了旅游业。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李杰提醒广大旅行社:警惕新出现的“假票现象”;提醒广大游客在参观游览时,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票证,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