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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菲律宾一名众议员建议取消新加坡大华银行在菲律宾的执照,宣称该银行1999年买下威士茂(West-mont)银行时违反宪法和反傀儡(antidummy Law)银行法。
众议员阿尔巴洛指控说,大华银行以Manta Bay控股公司和Ernest Tanchi为傀儡,持有菲律宾大华银行额外7%股权控制该银行。
他强调这违反第7721号共和国法令,即外资只能拥有现有银行的60%股权。
大华银行企业事务部第一副总裁王远顺针对这一事件回答记者询问时重申,银行在菲律宾的投资绝对遵守菲律宾的法律。
1999年,大华银行付出30亿比索(当时的兑换率大约是1亿新元)买下威士茂银行60%的股权,并把它改名菲律宾大华银行。去年7月,它向银行的另外两名股东———菲律宾前财政部长埃斯皮里图(Espiritu)以及快乐蜂食品(Jolibee Food)的主席陈觉中买下其余股权。
然而,少数股东的Farmix公司却因为与埃斯皮里图有所争执,而被排除在这项交易以外,Farmix公司要求索赔,因而引发了这一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