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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位于城市的繁华地段,是商业密集、人口流动量较大的区域。随着人们生活观念的转变,到婚介所找对象、寻配偶愈来愈为单身人士所接受,使区内的婚介所像雨后春笋般涌现。据不完全统计,区内现有婚姻介绍所53家。这些婚介所,有一部分能守法经营,有一部分却被一些不法商家利用,成了大赚“黑钱”的场所。尽管自去年7月起《广州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已正式实施,但是,非法婚介行骗问题仍较为突出。2002年1月至2003年2月,越秀区消委会受理消费者对婚介投诉的案件就有48宗,比往年大幅攀升,成为辖区内新的投诉热点。
在投诉案例中,我们发现非法婚介有许多骗人伎俩和重重黑幕:无证照经营;乱收费;“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散发虚假广告;借“发展会员”骗钱;甚至以婚姻介绍为名提供色情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其手段更是五花八门:“丑女”变“美女”;“贫民”变“大款”;员工成“婚托”;候选人“人间蒸发”;一人“扮演”多个角色;“丑女”吓跑征婚人……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在征婚者口袋中“淘金”!
按有关规定,合法婚姻介绍机构,应具有至少数十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有不少于60平方米的固定服务场所,拥有3名以上经过培训、取得婚介从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因此,越秀区消委会提醒征婚者:在进入婚介择偶时,要提高警惕,勿陷入“找富婆、寻靓女、傍大款”的误区;在查看婚介所是否有工商执照、民政部门许可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的同时,还要验明对方证件,特别要注意户口上的婚姻状况说明等,以防误入“黑婚介”的陷阱,造成精神、经济及其它方面的损失。
案例一
龙先生从报纸上看到某婚介所刊登的广告后,求偶心切的他找到了该婚介所。在婚介所,龙先生得到了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并称若交纳200元即可成为本所的“贵宾会员”,可提供永久免费征婚服务,一直到你认为找到满意的对象为止;若交纳60元,也可成为一般会员,每次只需交纳10元见面费即可。龙先生选择了第二种,交纳了60元后,龙先生正式成为该婚介所的一般会员。没多久,工作人员就给龙先生约见了一位“事业有成,有钱有楼”的A小姐,双方见面交谈仅几分钟,她自称有急事需离开,并留给龙先生一个手机联系号码,龙先生满心欢喜,多次联系该小姐,结果A小姐都是关机,无法联系上。几周后,该婚介所再次联系龙先生:有位B小姐看了他的资料后想约见面。龙先生按约定时间去到婚介所时,B小姐竟奇迹般的早已离去,留下一个用于联系的呼机号码,欲约下次见面。这时,婚介所的工作人员要求龙先生交纳两次的见面费,为了见到这位素未谋面的B小姐,龙先生又再次交纳了20元的见面费,当他多次联系这位B小姐时,结果也象上次一样如石沉大海,渺无音讯,这时的龙先生才如梦初醒,大呼上当。
案例二
唐小姐被某婚介中心在报纸上刊登的广告所吸引,决定由该中心为其介绍终身伴侣。在该中心,工作人员精心为其筛选了多位男士后,又热情地推荐某银行行长C先生并称保证合适唐小姐。在工作人员极力的推荐劝说下,唐小姐交纳了50元见面费,终于见到了这位风度翩翩的C先生,在交谈中,C先生透露其已婚,准备办理离婚手续,但暂时未办理好,在该婚介中心的安排下已经相见了十几名小姐。唐小姐顿时醒悟:该婚介中心利用C先生行长的身份,骗取征婚人的见面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