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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公布了分红公告。公告称,截至2003年3月4日,该基金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1537.32万元,公司决定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单位派发现金红利0.10元。根据这份公告,有市场人士据此推算,宝盈鸿利基金份额目前至少已达到13.83亿份,与去年底相比增长显著。
实际上,这个推测并不准确。而这个不准确,缘自于基金分红比例的不确定性。换言之,基金分红是大有玄机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证券投资基金每年必须至少将净收益的90%分给投资者。通常而言,这个净收益就是可分配收益。因此有些投资人就认为,基金每次分配的金额不会低于基金可分配收益的90%。事实上这是个误解。
据业内人士介绍,有关法规只是规定,基金每年必须将净收益的90%分配给投资者。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由于不必考虑赎回因素,因此他们更多地采取一次分红措施,分红比例会很严格地遵守法规规定。但对于开放式基金而言,由于基金管理人更多地考虑份额变化情况,往往会在一年中采取多次分红措施,而现有法规并没有规定基金每次分红数量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因此,基金管理人每次分红比例可能是不确定的,他们所要保证的只不过是最终分红数量不得低于最终净收益的90%。
市场人士猜测,这样做对于基金来说有三个好处:一是能够保证基金净值不至于过分摊薄,多分红对于基金净值的影响是不利的,而基金净值的摊薄,肯定会影响基金管理费的提取,因为现有的管理费是按基金净值固定比例提取的;二是每次少分红是为了能够保证基金多次分红,营造较好的市场形象;三是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为开放式基金存在流动性风险,基金经理必须留存部分现金以备不时之需。
基金管理人的良苦用心,还取得一个意想不到的效果:能够有效地隐藏基金份额变化情况。根据原先规定,通过基金分红,市场能够轻易地计算出该基金大致份额,但是当基金分红比例不确定时,市场只能推算出该基金现在份额的上限,而下限却无从谈起。换言之,通过分红公告,市场只可以知道这只基金是不是处于净赎回状态,而无从得知该基金是否处于净申购状态。从最终结果看,这个效果恐怕并不是基金管理人所乐意见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