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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群众对‘合法的非劳动收入’不了解,觉得那是对企业主、大老板而言的。其实,我们自己的收入中,也包含一些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它离我们并不遥远。”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萧灼基说,“虽然它可能占我们收入的比重不大。”
萧灼基说话亲切,讲起经济学的概念也是深入浅出:比如,我们存款的利息收入、经营股票的收入、租赁收入、投资分红的收入、继承遗产的收入以及得到的政府的救济金等等,都是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千万不能把一切非劳动收入看作是不合理甚至是剥削收入。
2003年1月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已达9.8万亿元,储蓄存款要从银行取得利息,银行支付存款利息的来源是向企业取得的贷款利息。按一年期利率计算,城乡居民每年利息收入达1000多亿元。
萧灼基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公众之间各种租赁活动,如房屋、厂房、汽车等固定资产的租赁活动越来越活跃;我国证券市场目前也已有6800万股民,他们在经营股票的过程中有收入;还有正当的资本要素的收入,比如中关村的一个高新技术人员以自己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可达到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只要双方同意,还可以超过这个比例,这些都是合法的非劳动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