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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由上海久事公司发行、总额40亿元为期15年的“2003年上海轨道交通建设债券”开始发行。有迹象表明,担任联合主承销商和财务顾问的银河证券在债券承销中涉嫌内幕交易吃独食,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在内的其他承销机构对此十分不满。
银河证券操控配售份额
据悉,此次债券承销中,银河证券进行了所谓的发行“创新”,即根据主承销商(银河证券)的判断来确定投资者,而不考虑申报中签率。在这种“创新”的幌子下,出现了债券金额的严重“配售不公”。副主承销商上海证券某负责人向《粤港信息日报》记者透露,他们有20多个客户申报了共40亿元~50亿元,按申报额的10%打入订金4亿元~5亿元,但只有一名客户拿到200万元的配售份额。同样,作为副主承销商的申银万国据说也只拿到200万元。另据一位客户反映,他在银河证券和大同证券两家同时申报,才拿到了4000万元。北方证券债券部的董朝晖向记者反映,按平常的游戏规则,申报2个亿,可以认购2000万元,但这次只能拿到200万。
对银河证券的这种所谓“创新”,大家都很气愤,“这完全是利益驱动的结果,多得承销额,就可以多得客户,多得手续费和存款利息”。本次债券的承销佣金比例为承销额的1.2‰,共计480万元,且根据承销商各自的承销金额按比例分配;销售佣金比例为销售额的3.6‰,总额为1440万元,主承销商将在发行结束后确认各承销商的销售业绩,并在此基础上分配销售佣金。显然,承销份额越多,收取佣金也越多,利息也越多(按规定,获得配售的订单的订金不向机构投资者计退利息,利息归承销商所有)。
利益驱动行动
银河证券首次作为企业债的主承销商就出现这种情况并非偶然,是我国企业债市场火爆的副产物。
目前我国利率水平为20年来的最低,资金充裕,企业发债的意愿很强,再加上回报率高,投资者投资企业债券的意愿也非常强。企业债券市场的火爆,让抢食到企业债承销蛋糕的券商尝到了甜头,众券商纷纷加入到承销企业债的行列中来。而银河证券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以“创新”为名损害同行利益也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