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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月24日从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了解到,巴基斯坦中央银行已经批准在该国出口业务中使用中国的人民币进行结算,这使得巴基斯坦成为第5个将人民币用于出口结算的国家。
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了解到,在此之前,尼泊尔、越南、俄罗斯和蒙古四个国家也已经先后批准在出口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
中国驻巴基斯坦卡扎奇总领事馆商务参赞李建智告诉记者:“按照巴基斯坦的法律,央行已经把有关文件提交联邦政府进行审议。他们说,获得批准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估计10多天以后这项决定就会生效。”
到目前为止,中巴之间的贸易往来都是以美元来支付和结算的。这项新规定生效后,中国进口巴基斯坦的商品,就可以直接用人民币来交易了。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经商处的工作人员走访了巴基斯坦的商业银行和出口商后,传达了这样的信息。他们都对此表示欢迎,认为这将更加方便双边的经贸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