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司就2003年1月27日《21世纪经济报道》在第9版刊登的标题为《菲菲农业4.5亿资产被指灰飞烟灭,证监会进驻“荷兰村”以南》一文作出澄清。
点评:尽管菲菲农业在澄清公告中言之凿凿,但不得不承认的是,从银广夏、到蓝田股份,从欧亚农业(0932.H.K.)到超大农业(0682.H.K.),我国农业上市公司似乎已成了造假的温床。
而菲菲农业在前不久发布的公告中称,中国证监会大连特派员办事处已于今年1月15日开始对公司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显然,《21世纪经济报道》所批露的有关信息也并非空穴来风。
据悉,证监会方面调查的重点是一份举报材料列举的菲菲农业重组造账时注入的资产45389.09万元的情况。菲菲农业的前身是盛道包装,2001年10月底,沈阳菲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受让和托管股权,成为盛道包装的实际控制人。随之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置换,其主营业务转向生态农业和房地产。2002年4月5日,盛道包装更名为“菲菲农业”。
公开资料显示,菲菲集团成立于1993年5月,注册资本1.5亿元,法定代表人赵也飞,赵也飞个人持股比例达70%。根据举报材料,菲菲集团一直资金吃紧,周旋于法律、法规的空隙间。
该公司自1992年成立以来,经常通过不给购房者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或开具异地购置发票、变更注册地址等手段,涉嫌偷税漏税数额达2000多万元。目前来看,菲菲农业的澄清公告并无太大的说服力,因此投资者对该股应持相当谨慎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