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电脑坏了,某电器厂就找来保修商保修,结果电脑是修好了,但电脑里的数据却丢失了,电器厂方面认为这样修电脑等于没修。日前,长宁法院一审判决保修商赔偿给电器厂2万元。
2001年8月,上海西区的一家电器厂向某电脑网络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电脑服务器,电脑公司根据电器厂的要求配置了硬件并承诺保修。同年10月17日,这台服务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电脑公司遂将服务器拿回公司进行保修。但保修完毕后的结果却让电器厂大吃一惊,他们原先储存在服务器硬盘里的数据不见了。询问电脑公司,电脑公司却说,他们为了修得更彻底,更换了服务器的部分硬件,并重新安装了系统,原来的数据随着这次电脑手术被擦掉了。电器厂认为电脑公司的保修过于草率,导致他们苦心研究出来的新产品的数据资料毁于一旦,遂诉至法院,要求电脑公司赔偿32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电脑公司的维修人员在保修电脑时,应当充分注意服务器内所储存数据的安全,因此电脑公司应承担数据丢失的责任。另外,电器厂作为服务器的使用者,应当对开发新产品的重要数据及时作好备份,在服务器被电脑公司带回修理时,也应主动提醒对方注意,所以,对数据丢失,电器厂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