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28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经外汇局批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决定于2003年2月8日起将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时间调整为:上午9点30分至下午15点30分,午间不休市。
交易时间延长后,交易和清算的方式维持不变,交易系统继续沿用FX2001版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出通知称,希望各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保证交易时间延长后,交易及资金清算安全及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