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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各大商场很是畅销的“华伦天奴”涉嫌“一女二嫁”,被北京一家公司告上法庭。今天上午,市一中院公开审理此案,该公司当庭要求“华伦天奴”的商标所有人台湾民生行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损失500万元。
北京奥维兰服装服饰有限公司诉称,2001年3月10日,台湾民生行以“商标授权证明书”的形式,分别许可该公司在大陆独家使用“华伦天奴”和“华伦天奴”商标,商标使用范围为西服、西裤、大衣、休闲服等,双方约定的有效期限为2001年3月10日至2004年11月30日。此后,奥维兰公司按口头约定的巨额使用费支付了民生行商标使用费近百万元。但是,民生行又于2002年1月1日授权上海泛大实业有限公司在大陆独家使用“华伦天奴”,使用范围也是西服和休闲服等。得到授权后,上海泛大实业公司大做广告,宣称其是“华伦天奴”品牌男装系列的独家经销,并向各大百货公司、商场散发产品宣传单,致使奥维兰公司的产品大量积压。
台湾民生行则辩称,双方并未签订正式代理合同,而且奥维兰公司未按约定全额支付商标使用费,民生行有权将代理权授予其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