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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1月14日说,金融保险业将继续降低1个百分点的营业税。这意味着,今年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率将为5%。
为了支持金融保险行业的改革,对于金融、保险的税收政策,前两年是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的营业税。金人庆在1月14日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这个政策今年会继续执行下去,今年还要继续降低1个百分点的营业税。
1994年中国实施新税制时,规定金融保险业的税率为5%。
1997年1月1日起,为了发挥税收的调控作用,进一步理顺国家与金融、保险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促进金融、保险企业间平等竞争,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国务院决定调整金融保险业的税收政策,将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由5%提高到8%,按提高3个百分点税率征收的部分,归中央财政收入。
从2001年起,经国务院批准,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每年下调1个百分点,分三年将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率从8%降低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