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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不久前炒得沸沸扬扬的“带拍照功能的手机该不该限制销售”之后,由多普达手机的多媒体功能引发的争论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联想到不久前的可透视数码相机,IT技术似乎和道德、法律等问题越来越纠缠不清了。
争论由来
多普达686是一款采用微软Pock e t PC 2002作为操作系统,配备In te l的主频为206M H z的处理器、32兆内存和闪存、3.5英寸4096色液晶显示器的手机产品。它除了能够进行移动通话、收发短信外,还支持GPRS移动上网,可以像使用普通电脑一样直接访问互联网网站、收发邮件、浏览信息、下载文件。其最大的特点是多媒体功能强大,能够流畅地播放视频和音频文件,配上高质量的立体声耳机,用户便可以用它随时随地欣赏电影了。最近,多普达又和万众瞩目的电影《英雄》的发行商“搅到了一起”。“手机中的‘英雄’”一语双关———既是在炫耀其看电影的卖点,又在暗示有着强大功能的多普达686是手机中的英雄。
于是有警惕性高者从中嗅出了一些风吹草动———用手机看电影,岂不是为盗版电影的传播又提供了一条更为隐蔽的途径?
市场态度
能看电影的手机到底与盗版有没有必然的联系?在北京手机市场的一个重要据点西单科技广场,笔者得到的答复大同小异。商家普遍认为,多普达686功能强大,能看电影这一卖点也很吸引人,而消费者拿它去看正版还是看盗版的问题则不是他们应该去干涉和过问的。
那么用户又是如何看待这一问题的呢?笔者在市场中询问了几位消费者。有的用户认为,多普达686这样的手机会对自己的工作和娱乐产生很大的影响。一位某外企的部门经理说自己经常出差,非常需要一款像多普达686这样能够随时随地上网、办公、娱乐的手机。对于盗版的问题,这位经理表示自己工作很忙,很少能有充裕的时间去完整地观看一部电影,只是会下载一些短片和片段,应该不会涉及到盗版的问题。还有一些用户似乎是头一次听说多普达,当听到是一款可以放电影的手机时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对于“手机增加电影功能是否会助长盗版风气”这个问题则普遍表现得比较平静,表示如果自己买了这款手机,也许会在没有其他影音设备的环境下用它去看一些视频短片和片段,但不大可能用它作为欣赏电影的主要方式。
原罪何在
就像不会因为盗版的存在而禁止生产DVD机一样,我们同样也没有理由因为担心会助长盗版的风气而禁止销售带有放电影功能的手机。或许关于这一话题的争论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联想到此前出现的一些类似的现象,如用短信作弊、用具有红外功能的数码相机拍摄透视照片、用具有拍照功能的手机偷拍等,我们要思考的是:由高科技手段引发的有悖道德和法律的行为,根源究竟在哪里?
技术显然是无罪的,该反思的是我们自己。人们总是急于为自己的罪孽寻找开脱的借口,而技术常常就会沦为替罪羔羊。一件高科技的产品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关键看它掌握在什么人手里,而不是它本身具备什么样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