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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M中国该不该为IBM问题产品负责
作为举世闻名的“蓝色巨人”,IBM的品质和商业信誉一向有口皆碑。可最近一段时间,它却一再遭到山东一家民营小企业的质疑。
近日,在与其经销商山东创意电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创意)的产品售后服务合同纠纷中,IBM中国公司被一审法院判令:承担违约责任,与原告一起对IBM产品承担售后服务责任。
不仅如此,山东创意总经理郑春华还准备提起对IBM团队的质量侵权之诉。同时,他还就IBM在中国的整个营销策略提出了质疑。
IBM产品出现大面积质量问题
2002年的最后一天,山东创意总经理郑春华收到了一份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他与IBM售后服务体系成员之间的IBMPOS机(即商业收款机)售后服务合同纠纷(本版2002年11月14日《经销商孤军状告IBM》曾予报道)终于有了一审结果。
法院判令:包括IBM中国公司在内的IBM售后服务体系成员,不仅要向原告山东创意支付售后服务劳务费和经济损失,还要和原告一起继续履行售后服务合同,并要就山东创意销售给山东银座的103台IBMPOS机,向人民法院提存人民币100万元,作为后期的售后服务费用(即合同履行保证金)。
作为IBMPOS机最末端的经销商,也是售后服务实施者,山东创意原本也是IBM团队中的一员。导致它与“主子”翻脸的“罪魁祸首”,是1999年起经山东创意之手销售给山东银座的103台IBMPOS机。
这批机器投入使用后,出现了大面积质量问题。山东创意有苦难言:用户以质量问题为由拒付部分货款,而IBM分销商却为催要货款将山东创意告上法庭;山东创意为这批机器提供了售后服务,但未能从上家那里获得报酬,而且被中止了对这批机器的售后服务和维修义务。
郑春华说,这批IBMPOS机本来还应该在IBM中国公司承诺的保修期内,但从那以后,山东创意却不得不自己花钱维修。因此,郑春华也先后提起了对IBM的系列诉讼。
“对用户的所有承诺都必须兑现。否则,我就通过司法程序来强制你兑现。”郑春华用一句话概括自己状告IBM的用意。
2002年7月,为了索取自己的售后服务劳务费和经济损失,并将对用户承诺的售后服务进行到底,山东创意将IBM中国公司、长春蓝色快车计算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蓝快公司)、济南铁路新科实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新科公司)推上了被告席,举证29份之多。
IBM中国与IBM产品有没有关系
“面对IBM公司及其团队结构性商业组织体系,面对他们的商战策略,如果只有勇气,不讲策略,稍有不慎就会败下阵来。”郑春华说,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山东创意调整了诉讼的整体策略:2002年7月,向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申请重新立案,就“IBM团队”售后服务方面的种种合同欺诈及违约行为单独提起诉讼。
郑春华说,IBM公司曾宣称:“IBM就是服务”。而此案中暴露的问题,却集中反映了IBM中国公司及其团队的另一面。
1999年4月,山东创意曾与济南蓝快第一服务站签订《协议书》。而济南蓝快第一服务站,是长春蓝快与济南新科通过协议而共同设立的,是IBM中国公司认可和授权的、为IBM产品售后服务而设立的服务站。此外,IBM中国公司自称:“蓝色快车是世界最大的计算机高科技服务企业,是IBMPOS和PC产品在中国的连锁服务体系……”
山东创意认为,IBM中国公司和长春蓝快公司,共同构成了在中国的IBMPOS销售和售后服务系统。IBM中国公司控制着IBM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流程、产品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备件提供及蓝色快车工程师的服务许可权。
而且,IBM中国公司拿出一部分IBMPOS销售收入,加上向IBMPOS最终用户收取保修费,来支持长春蓝快公司的售后服务和保修,并通过长春蓝快向与其有法律关系的蓝快售后服务网点(山东创意)支付保修费用。可见,IBM中国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山东创意指出,在山东银座项目中,IBM中国公司为争取中标,曾书面及当众承诺:这批IBMPOS机免费保修两年,以及以40%五年买保,按100%保修。
基于上述种种,山东银座与原告签订了产品售后服务合同书。此后,山东创意按协议及IBM中国公司的承诺条款,进行了安装和售后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和支出均应由IBM中国公司、长春蓝快公司、济南新科公司承担。
IBM中国公司没有向法院提供任何证据。但其否认了山东创意的观点,认为IBM中国公司并非本案所涉售后服务合同的当事人。
IBM中国认为,山东创意通过买断的方式先行购入IBMPOS的产品,继而再销售给山东银座。在这一买一卖的过程中,创意公司均与各方形成了独立的买卖合同关系。基于此,山东创意向长春蓝快申请成了IBMPOS产品的保修服务者。
IBM中国公司认为,山东创意将自己牵进此案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该公司人员张元鹏参与了山东创意对山东银座项目的IBMPOS机的销售活动,“而张元鹏参与IBMPOS机销售谈判的行为,是协助创意公司销售,而非IBM中国公司自己在销售。”
IBM中国强调,自己是依法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并没有销售产品的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