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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昨起在上市仪式上新增上市公司董事长诚信宣誓程序
2003年首只新股--中信证券昨天上市,中信证券董事长王东明在上市仪式上代表董事会向市场和投资者庄严宣誓:"本董事会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诚信、勤勉、尽责、谨慎’的义务,保证本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竭诚保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这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从2003年开始在上市仪式上新增诚信宣誓程序之后,第一个宣誓诚信的董事长。根据上证所这一要求,新上市公司董事长在股票上市首日都将代表公司董事会作诚信宣誓。宣誓结束后,上证所还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宣誓内容签名认可。而这份材料将和公司的上市协议书一起,留存在上证所备案,这是上证所今年加强公司诚信建设的工作之一。
据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历来注重加强上市公司的诚信建设,从源头抓起,并在此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对于新上市公司,上证所首先要求其签订上市协议书,从协议上对公司提出诚信要求。其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证所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在股票上市后两个月内,签署《董事(监事)声明及承诺书》并送达交易所备案,该承诺书要求公司董、监事做出履行诚信勤勉义务的承诺。此外,在上市仪式后,上证所还对公司董事会秘书或高管人员进行短时间培训,并就如何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如何履行诚信义务等方面问题对上市公司进行辅导。
近一年来,诚信建设一直是整个市场谈论得最多的主题。诚信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市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主体,是整体诚信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它牵连着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影响着整个证券市场的秩序。然而,目前上市公司在诚信度方面还有待提高,诚信危机依然存在着,曾经发生的一系列违规事件都影响了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因而,加强上市公司诚信建设就显得格外重要。
对于上证所新增的这一程序,有关业内人士表示,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型企业,它的股权结构是开放的,这就要求它要对广大投资者负责,对整个证券市场负责,公司董事长在上市仪式上对公司今后的行为进行诚信宣誓,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能让投资者了解到整个市场对于诚信建设的重视程度,这有利于增强投资信心。该人士同时指出,诚信宣誓还只是一种形式,一种外部行为。作为上市公司,只有将诚信建设具体转化到公司的日常运作中,才是真正履行了诚信义务,才真正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