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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开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根据建设部有关通知,社会资金、外国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均可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
建设部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中说,允许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市政公用企业经营;通过招标发包方式选择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非经营性设施日常养护作业单位或承包单位;市政公用行业的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设备生产和供应等必须从主业中剥离出来,纳入建设市场统一管理,实行公开招标和投标。
通知指出,要建立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制度。由政府授予企业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对某项市政公用产品或服务进行经营的权利,即特许经营权。政府通过合同协议或其他方式明确政府与获得特许权的企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市政公用行业实行特许经营的范围包括: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及公共交通等行业。实施特许经营,应该通过规定的程序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投资者和经营者。
通知强调,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工作,城市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特许经营的具体管理工作。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从管行业转变为管市场,从对企业负责转变为对公众负责、对社会负责。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说,开放市政公用行业投资建设、运营、作业市场,建立政府特许经营制度,是为保证公众利益和公共工程的安全,促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提高市政公用行业的运行效率而建立的一种新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