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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为期三个月的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代销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共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1072户,累计查补税款4.32亿元,入库税款3.5亿元,使房地产税收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天津市把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秩序,作为治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检查中,地税部门按照“各税统查,以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主”的原则,坚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代销企业同步检查,认真核对商品房实际销售收入,凡商品房代销企业不按月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结转售房款,造成房地产开发企业未交税款的,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补缴税款。对不按照配比原则进行会计核算,致使企业亏损不交纳企业所得税的,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调整,补缴企业所得税。
与此同时,地税部门还认真清理了历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欠税,对逃避履行纳税义务的企业,按照法定程序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纳税意识,依法申报纳税额较过去明显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