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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北京一家位于首都体育馆附近的有名的超市开展“找到更便宜,退回两倍差价”活动,这一活动却让消费者感到一头雾水。海淀工商分局经济检查科对这家超市进行了执法检查。早上9点,超市里已是人来人往,正门上大大的标语“找到更便宜,退回两倍差价”尤其显眼,但没有任何其它说明,其它许多醒目位置都贴有同样的大型标语,也没有相应说明。有了这样的承诺,消费者就真能获得两倍差价吗?费了几番周折,工商执法人员终于在隐蔽的存包处的拐角处发现了承诺的实施细则,诸多的附加限制性条件,让消费者望而却步,令消费者轻易无法达到。
条件之一:进行比较的商场必须是东城、西城、崇文、宣武、丰台、朝阳、海淀区的大型超市,营业面积还要在3000平方米以上。这是从经营场地和位置上进行限制。
条件之二:比较的商品还要具有相同的品牌、品名、型号、条码、规格、配置及产地,且每种商品仅限3件,每张购物小票仅可退还一次差价。这是从产品品质上进行限制。
条件之三:消费者还要向店方出示比较商场及本店的购物小票或明细发票,也就是说顾客要在比较商场购买同样的商品得到发票或小票后,才有可能得到该超市退还的两倍差价。这是从程序上进行限制。
尤为蹊跷的是,执法人员在实施细则的备注里还发现,店方特意强调了大宗购物不参与此次活动。何为大宗购物?且听店方解释:价格3000元以上、需店方送货的商品为大宗购物。所以,超市里相当一部分的商品不在“找到更便宜,退回两倍差价”的活动内,那谁又会为区区几毛钱的差价退赔而往返几家超市之间呢?经过如此层层设卡,最终能获得退赔的消费者又能有多少呢?商家的“良苦用心”可见一斑。工商执法人员在现场对消费者进行随机调查的过程中发现,90%以上的消费者在看了海报后不知道还有附加条件之事,只知道有“找到更便宜,退回两倍差价”的活动。消费者也不禁质疑商家,为什么不将活动的实施细则也明显地公示出来呢,这不是在误导消费者么?商家的这种行为,究竟是让利消费者,还是沽名钓誉、故弄玄虚?大型超市里厅堂宽敞、购物环境良好,本应让消费者感受轻松的购物氛围,但各类玩文字游戏、花样翻新的活动却让消费者感到精疲力竭,往往使消费者落得个空欢喜,而商家却是出尽了风头,占尽了人气。
海淀工商分局有关人士表示,对于这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工商部门要予以严厉查处。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