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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公布的《2002中国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显示:目前企业在商务活动中普遍缺乏信任,62%的企业经营者认为,在商务活动中跟人打交道时需要提防。
而且,在过去的近一年里,90%以上的企业都经历过合同纠纷。其中,合同纠纷不超过4起的为64.1%,10起以上的为7.1%。
拖欠、违约与制假是企业信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企业经营者认为,我国企业信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拖欠货款、贷款、税款(76.2%),违约(63.2%)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42.4%)。其他问题依次是披露虚假信息,质量欺诈,商标侵权、专利技术侵权,价格欺诈。而企业的不良行为,主要为拖欠或压低职工工资、偷工减料和欺骗用户。
这一系列数字引起了专家们的深思。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杨启先说,据估算,包含三角债、假冒伪劣等在内,我国每年由于信用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达6000亿元,这一数字相当于我国一年GDP的增长部分。信用缺失已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张维迎认为,企业不讲信用与产权不明晰有关,产权制度是信用制度的基础。他说:“信用是让人们为了长远利益放弃眼前诱惑。而产权不清导致企业的长远利益难以得到保障,从而急功近利,有种草的积极性却没有栽树的积极性。”
此外,民间信用的缺失与政策多变不讲信用有关,政策的不稳定导致企业无法预测未来。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实行的地方保护主义也为企业不讲信用提供了生存空间。
“政府在建立信用体系方面,必须起到表率作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副主任陈清泰指出,必须尽快转变现有的行政管理方式。政府职能应由直接干预微观经济转向建立良好的、稳定的、可以预期的市场环境。否则,会使市场主体面对诸多不确定因素,只好追逐短期利益。
加强法治建设,是建立信用体系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此次调查显示,超过67%的企业认为法律环境对企业信用影响很大或较大。在为提高企业信用应采取的对策中,超过一半的企业认为应加大执法力度,认为应加快信用立法进程的占43.7%。
“信誉不仅要靠企业和个人自觉维护,更要靠法律维护。”陈清泰强调,不能让遵纪守法的人吃亏,要让不守信用的企业和个人付出高昂代价,否则道德沦丧就必然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