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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市物价局曾曝光被认为存在价格欺诈的9家商家。2月20日下午,认为“冤枉”的贵友大厦和复兴商业城的老总向北京市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状告市物价局执法不当。商家告状物价执法部门,这在北京尚属首次。
2月7日,北京市物价局对被认为存在价格欺诈的8家大商场和1家餐饮店公开曝光。贵友、复兴两家分别被认定存在“虚构原价”和存在“降价价签过期未换”等三项价格违法行为,并给予了罚款处罚。
贵友业务部罗敏主任认为,物价局对贵友的处罚证据不足,界定不清,执法不当。北京市物价局在检查中片面解释所谓“原价”就是“本次价格的上一次价格”,并依此认定贵友“虚构原价”。国家计委法规处2月19日对贵友明确答复“原价,即为商品上市后的第一个价格”。按此解释贵友并不存在价格欺诈。如处罚书指其销售的一款羊毛大衣不能提供降价前的交易票据,但实际该款商品在各大商场都有销售,贵友虽然在5800元的原价上没有形成交易,但厂家在今年1月1日前就提供了该款以5800元成交的记录和在其他商场的交易凭证,可证明其原价确实为5800元。
复兴商业城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对在商场经营的10万余种商品中仅根据3种价签标注不规范定性为“价格欺诈”表示不解,认为降价价签没填写降价期限、降价价签过期未换、降价商品未使用降价价签三种行为确实不规范,但不属于“价格欺诈”。
两家商场的负责人同时表示,《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出台后,北京市物价局在执行时应有相应配套的实施细则,让商家有统一的执行尺度,以利于规范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