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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5月1日起,我国将开始推行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英文缩写“CCC”标志),同时,原来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也将逐步从市场消失。
现在距新旧认证制度正式“交接”的时间已不足3个月,对于已经给产品取得“长城”和“CCIB”认证的企业来说,如何与新的认证标志“对接”便成为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据国家认监委有关人士介绍,自2002年5月1日起,经国家认监委指定的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目录》内产品新证书及新标志的申请,不再受理老证书及老标志的申请。2002年4月30日前,原须获老证书和老标志的《目录》内的产品仍可继续申请获得老证书及老标志。
随着5月1日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有关认证机构也正式开始受理申请。为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过渡并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制度和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
自2003年5月1日起,国内企业出厂、进口的《目录》内产品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方可出厂、进口;经销商、进口商不得再购进、进口和销售未获得新证书及未加施新标志的《目录》内产品。2003年4月30日前已经购进、进口但尚未售出的已获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及CCIB标志或安全认证合格证书及长城标志的《目录》内的产品,应在所在地质检部门备案,方可在质检部门监管下继续销售。
在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中,还有一个令人关心的问题是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据了解,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有关人士认为,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体制的重要改革,有利于我国的认证认可工作与国际规范接轨,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提高通关速度,创造便捷的进出口贸易环境。由此看来,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尽快办理新证书及新标志,如果届时出厂、进口的产品没有贴上新的认证标志,将会影响到企业进出口业务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