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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月20日提出要采取五项具体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这些措施主要包括:发布民工主要输入地区的用工数量、素质要求和招工时间等,引导民工有序流动,防止徒劳往返; 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重点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机构编造虚假用工信息,欺诈民工钱财的行为; 加强劳动监察,重点解决克扣、拖欠民工工资和侵害民工人身权利等行为;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指导,积极主动搞好对进城农民的就业服务,帮助他们尽快找到合适的工作; 大力发展供求信息明确、劳动关系稳定、组织化程度高、管理服务到位的定向劳务协作,帮助民工广开就业门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司长信长星说“我们要按照对进城农民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和搞好服务这样一个十六字方针,认真清理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不合理的限制性政策,同时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和信息引导,有效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