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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已有城镇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等住房用地登记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力争用一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明确住房用地登记办理程序的基础上,简化登记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办证速度。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专门的住房用地登记窗口,抽调专人负责。要规定办理土地证书期限,有条件的地方要做到立等可取。加强对住房用地登记收费的管理,结合新版土地证书的使用,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减轻权利人办理住房用地登记的经济负担。
通知指出,对上市交易的住房,要按照《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把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齐全方可上市交易关,以防止产生新的权属纠纷。对尚未登记发证又需上市的住房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优先、尽快办理土地登记,确保上市交易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