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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湖北省人事厅传出的信息表明,从今年起,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回国高层次留学人才,每月最高可获得相当本人工资10倍的津贴。
据悉,近年来,湖北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都把高层次留学人才列为推进“科技兴鄂”的重要力量之一,采取措施大力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鄂工作和以多种方式为鄂服务。
根据新的规定,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资格的留学人才,以及在国外取得拥有产业开发前景的专利技术、学术带头人、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等,来鄂后在事业单位首次确定工资时,用人单位可根据其所任职称,按照国家现行工资标准,高定3个职务工资档次;在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的,每月另给相当工资5倍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津贴;作出重大贡献的,最高可给予10倍于工资的津贴。同时,还可享受不低于用人单位副高职称的住房、医疗、保险等待遇。家庭生活基础在海外的,可享受每年一次出国探亲假20天,并按有关规定报销路费。随同回国的家属含外籍配偶在省内就业,用人单位及当地人事部门应积极帮助安排。
湖北省人事厅负责人指出,湖北省承东启西,连南接北,具有很强的区位优势,湖北经济建设和科技创新的不断发展将为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施展才华提供广阔的空间和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