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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从2月1日起正式实行旅游佣金银行结算制度。这是我国第一个实行旅游佣金银行结算制度的省份,这个制度的实施意味着“佣金”将不再成为旅游界中难以启齿的名词,而众多的旅游业者也将从这个制度中合法地增加自己的收入。
记者从海南省旅游局了解到,从2月1日开始,海南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实行购物点、景区(点)、潜水点等旅游经营单位和旅行社之间公对公银行账户往来结算佣金收授制度。该制度在明确佣金收授制度的同时还禁止收授佣金以外的任何停车费和人头费。
这项制度规定,在佣金公对公结算的基础上,海南省旅游经营单位之间将建立由银行、税务参与的旅游经营往来的统一结算中心。为配合公对公结算制的实施,有关部门将责成各旅游企业建立海南省旅游购物自律行会与旅行社行会,制定旅游购物及佣金比例等相关契约,并制约与监督旅行社和导游行为。
海南省此次与公对公结算制同时实行的制度还有,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人员工作报酬机制,要求旅行社必须依法用合同确定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并将此项纳入企业核算体系,进行规范管理。同时,根据旅游产品的规模、档次和相应等级,重新评核、确定现有旅游产品价格。旅游产品的价格由企业根据成本提出,由行业协会评议,报物价部门备案,由工商、物价等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根据《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规以及行业公约实施监督,制止用低成本和虚假价格牟取暴利。
海南热岛旅行社总经理吴清波说:长期以来,“佣金”一直是国内旅游界难以启齿又难以回避的问题,现在旅游佣金可以通过正式的渠道收授,这可以说是国内旅游产业的一大飞跃,体现了我国有关主管部门直面国际市场的魄力。
据了解,虽然有关旅游佣金问题的讨论在国内进行了很多年,但海南省还是我国第一个实行旅游佣金银行结算制度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