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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名品牌金利来近日将12家单位和个体商户告上法庭,开始了其维护金利来品牌形象的大规模维权活动。
记者从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获悉,被该公司先后送上被告席的有:意大利金利来(香港)服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星弛服饰有限公司、常熟市豪峰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川之林服饰有限公司、常熟市练塘镇万士金制衣厂、常熟市顺达服装厂、上海雪豹商城、萧山市市心商贸有限公司及个体工商户林维群、金国祥、施芝娟、薛少流。其中部分案件已经结案获胜、侵权者被处罚;还有部分仍在诉讼中。
据金利来方面有关人士介绍,“金利来”商标(包括图形、中文文字、英文文字及其组合)早已由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在包括第25类商品(即服装、鞋、帽等)在内的系列商品上。2001年3月,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后,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依法成为“金利来”著名商标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在第25类商品上的独占使用权人。
2000年7月,林维群以“意大利金利来(香港)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授权广东的两家工厂为其生产,又授权杭州萧山的金国祥及安徽桐城的李伯金等作为“意大利金利来(香港)服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经销商。特别是杭州萧山的专卖店公然打着“金利来专卖店”的旗号,冒充金利来产品。
为此,金利来有限公司于2001年2月21日一纸诉状将“意大利金利来”及林维群等6个单位及个人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80万元。这是中国目前此类侵权行为首例进行诉讼解决的案件。
7月23日和10月9日,杭州市中级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现已审理完毕,等待判决。
2001年5月,金利来还将“意大利金利来”告上香港法庭。8月,香港法院下达停止使用“意大利金利来(香港)服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及禁止以该名称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的“禁制令”。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01年8月,“香港金利来”和“东方金利来”两个假金利来又粉饰登场,并迅速蔓延全国。经江苏省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实,自2001年7月以来,上海、江苏的某些企业相互恶意勾结并经过策划,在同一种商品上公然使用与“金利来”注册商标极为相似的商标,并大量生产、销售所谓“东方金利来”服饰;同时,将非法制作的商标标识广泛用于相应的包装、促销宣传等方面。这些企业还在销售“东方金利来”的过程中,大肆实行低价抛售,贬损了“金利来”品牌的商誉。据悉,苏州市工商局已依法对这些企业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