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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来,商家的宣传牌上那让人心动的“**元”被写得大幅而突出,而“起”字却写在一边的角上且相对显得较小。而学问,就出在了这个“起”字上。“起”在这里表示“起价”的意思,商家可以将其解释为商场里全部的商品都是标示牌所标示的价格,同样也可以将其解释为商场内商品的最低价格才为所标示的**元,而价格上限则没有被明确的限定。由于标示牌上的“起”字往往被写得很小或相对很小,消费者往往被其大幅所标出的价格所误导,从而在选购好商品后才发现价格并不是自已所认为的价格,因而往往导致了消费者的被动消费。
在2002年的1月1日,国家计委颁布施行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其中的一款规定便是“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属于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虽然规定中已经明确指出了欺诈的范围,但是由于有些条款的范畴过于模糊,从而被一些商家钻了空子。而作为弱势群体的消费者,由于种种原因对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利并不甚了解,或者对商家所作出的回答无从考证,最后只能是商家怎么说就怎么是了。
如今“春节”即将到来,作为国人每年一度的重要传统节日,国内无疑将再次掀起一场购物热潮。而“价格欺诈”作为不法商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利的一种手段,一定要从根本上得到彻底清理。(北方网财经记者:李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