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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消委会经过近一个月的积极调查调解,成功处理了一宗澳籍侨胞倪姓两姐妹做“炸脸”美容反毁容,获赔3.13万元的投诉。
2001年12月5日,倪姓两姐妹来到罗湖区消委会投诉:我们的脸上到处是疤痕,是因为在香榭美容院享受了“高科技炸脸”美容术被“炸”的。美容院说“炸脸”一个星期后绝对可以达到像婴儿一样细嫩的面容,而现在已经5个多月了,我们姐妹俩的脸上却留下这么多黑斑,越来越显老了,我们要讨回公道。消协工作人员经了解得知,两姐妹是来深圳办实业的,因办公室在深圳某大厦12楼,而该美容院在15楼,所以经常会上楼去美容院买些美体服装。2001年7月底,两姐妹上楼买衣服时,美容院向她们推荐了一种叫“炸脸”的美容新技术,并承诺能让“时光倒流、梦想成真”,不仅能除掉脸上的斑,还能使脸上的血丝也消掉,皮肤会变得像婴儿的一样嫩滑,并声称这是一种高新技术项目,但收费不高,只收1万元的手术费。姐妹俩被美容院的花言巧语游说得动心了,并以八五折的优惠价每人交了4300元。
姐妹俩原以为做“炸脸”美容是一种享受,可真的做了“炸脸”美容后,她俩才明白,炸脸比上刑更难受,整张脸就像被一万只蚂蚁在咬,仿佛整个脸都被腐蚀了,她们感觉像割肉一样难受。“炸”完脸,美容院给她俩上了4天药,然后告知她们3天后可恢复。可是一个星期后,脸上的皮肤简直不能见人,每次到美容院换药,她俩都痛得直摔椅子。尽管如此,美容院还安慰她们说:“这痛是基因(DNA)再生、细胞重组造成的。”
就这样,姐妹俩经过长达一周的折腾后,脸不仅没变美,反而留下了一块块疤痕。于是,她俩找到美容院交涉,美容院派了一位“美国专家”来诊断,说只要用指定的产品洗脸、吃维生素,半个月一定能好。谁知,半个月过后,姐妹俩的脸没有任何好转的迹象。双方又经过多次交涉,美容院终于退回了8600元的美容款,并赠送护理品护理(折合人民币2700元),但对姐妹俩提出的赔偿损失的要求却置之不理。于是,姐妹俩为得到赔偿,向有关部门申诉,要求美容院赔偿损失26万元。
2001年10月25日,这起“炸脸”美容案引起了罗湖区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前往现场调查,初步认定该美容院有违规行为:一是超范围经营。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只有生活美容,并无医疗整容业务;现场发现该美容院还拥有医疗激光超声波等仪器,至少为许多消费者做过隆鼻、减肥、除皱等;二是广告夸大其辞并到处散发,称其有高科技仪器、专家,可做减肥、隆鼻、去斑、去皱手术,有效率达99%。由此,该美容院被认定有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遂做出处以5000元罚款的决定。
与此同时,由于姐妹俩多次通过某律师事务所出面及发函向美容院索赔26万元而美容院不能接受,致使工商部门无法调解该纠纷,因此,姐妹俩前往罗湖区消委会投诉。消委会的谭伯权主任当即通知双方前来协商,并在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继续给双方做大量的协商工作,宣传《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终于,当事双方接受了调解,美容院承认经营有过错,应给姐妹俩作出适当赔偿,美容院负责再赔偿两万元给姐妹俩继续治疗,加上原来已退还的美容费8600元和治疗期间的护理品折价2700元,美容院最终赔偿姐妹俩3.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