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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已有2334座乡镇煤矿经过县、市(地)两级验收,并经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批准,开始恢复生产。
据煤管部门提供的数字,到2000年底,这个省境内共有各类煤矿5551座,其中乡镇煤矿5143座,几乎占到全省煤矿总数的80%,年生产能力为1.35亿吨,全省约有37万多人在乡镇煤矿工作。由于乡镇煤矿数量多、分布广、难以管理,安全条件与设施配套相当落后,所以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去年11月14日至22日短短9天内,山西就接连发生5起小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人数达到99人。从11月26日开始,这个省下令所有乡镇煤矿进行停产整顿,并出动1100多人、组成11个督查组对全省煤矿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安全检查,一批“四证”不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被关停、部分矿井被炸平,一些违法生产的小煤矿主被拘留。
山西省政府制订了严格的乡镇煤矿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严格审查“四证”及安全生产条件,实行县、市逐级上报审批,最后由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批准核发复产许可证。
去年,山西省共组织了四次较大规模的煤矿安全检查与督查,经过调查摸底,有2794座乡镇煤矿具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基本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有1533座乡镇煤矿经整顿后也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仅去年一年,这个省就关闭各类矿井1034处,压缩产量1938万吨。
据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办公室介绍,目前乡镇煤矿复产验收工作仍没有结束,预计将延续到今年3月底,到时会有3000座左右的乡镇煤矿获准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