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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年发生的三菱汽车公司隐瞒汽车质量事故而造成的社会问题,日本国土交通省近来准备从严修订产品召回和维修保障制度。产品召回制度修订的两个重点是:一,把过去由企业自主召回产品改为政府实施行政命令,强制召回产品。二,加重、加大对企业和个人违反产品召回制度的处罚力度。
产品召回制度是指在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的质量问题时,企业无条件地召回同一车型的所有车辆,予以回收或修理的制度。国家规定的汽车质量标准主要在两个阶段发生,一是在生产阶段,二是在使用阶段。在发现质量问题时,凡属于生产过程的问题,如设计不合理,所采用部件质量低劣,不符合法定标准,加工组装过程不合格等等,一经发现,生产者必须立即无条件召回同一型号的所有车辆。属于使用中的问题,由生产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如一年保修、三年保修期内)免费修理或更换新的合格部件。为保证产品召回制度顺利实施,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有质量问题的汽车在运行中危害人身安全,该法还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设立独立的产品召回检查部门,并对违法生产者进行经济处罚。
此外,拟修改的产品召回制度将加重对生产者的处罚。旧规定的罚款限额在几十万日元以内,新法规定的罚款上限提高到数千至1亿日元,对直接责任人的罚金,上限也将提高到100万日元。该法规定,生产者要随时或定期向政府报告召回产品情况(包括免费维修、更换部件的具体业务状况),并附有质量改进计划,隐瞒不报和虚假报告一律被视为违法。修订后的新法还扩大了保障车辆行驶安全的部位和部件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