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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接受《财经》杂志专访时表示,加强监管并非打击股市,查处股市上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必需前提。
史美伦在接受采访时坦言她当初上任时“深感责任很大压力也很大”,因为“中国证券市场正处于向规范化的转变,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比香港更复杂”。好在她与中国证监会的同事取得了共识,她还特别提到,中国证监会的工作人员,有着良好的素质并且工作勤奋,对她有不少帮助。
史美伦认为,证监会的职能是使市场游戏规则清楚、公平、确定,执行连贯而公正,增加违规成本,使违规违法的人变得自律,把体制和系统的风险降到最低;而原则是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规则体系,遵循它并确保市场的公信力。
史美伦上任后至2001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在监管方面颇有建树,颁布有关证券监管法规或条例51件,80多家上市公司和10多家中介机构受到公开谴责、行政处罚,甚至立案侦查。
当记者问到前段时间国有股减持突然停止,市场上普遍理解为托市,证监会为什么又托市时,史美伦指出,国有股减持方案的暂停实施,是对市场的一个回应,不算是托市。因为市场上对国有股减持有很多的看法,所以不能不采取一些措施。她认为,股市指数能否维持在某一点还是靠市场本身的力量。
史美伦还特别谈到了“中国特色”问题。她认为,圈钱不是“中国特色”,也绝不能将所有解释不了的现象都归结于“中国特色”,把“中国特色”变成一种借口。
史美伦还表示,她坚信查处重在执法,而困难在于不是单证监会就能胜任,还要依靠当地的司法机构、公安部门协作,牵扯的因素多,需要协调和时间。
关于独立董事问题,史美伦坚信效果会在几年后显现出来,尽管现在可能还没有足够多的合适人选,但可以慢慢培训。此外还应强化对上市公司重组的规定和退市机制的规范,通过巡查员预警上市公司的问题和风险,强化公司守法的概念。
关于基金问题,史美伦认为,基金应该是长期投资,客观上稳定市场,不能只像一个大散户。至于什么类型的基金多一点,将由市场决定,并且肯定基金最终会实行核准制,与外资合作的空间也会较大。此外就是急需建立完整、有明确目标的基金条例法规体系。
史美伦最后还特别强调,加入 W TO只是增加了改革的迫切性,不管有没有加入,好多事情都需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