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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股份(600709,现名生态农业)的业绩神话,一直伴随着市场的质疑。这一神话目前已走向终结。然而,蓝田的神话远不止于业绩,蓝田的股权嬗变同样令人困惑。
初始股“七拼八凑”?
蓝田的初始股本形成充满着包装和造假。
追本溯源,蓝田股份的前身是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瞿兆玉“下海”创办的三家企业:1987年成立的沈阳市新北副食商场、1988年成立的沈阳市新北制药厂以及1991年成立的沈阳莲花大酒店。1992年10月,经沈阳市体改委批准,这三家隶属沈阳市财贸干部学校(后改为沈阳行政学院,瞿兆玉曾任该院副院长)的企业用其全部资产发起设立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形成总股本6696万股,其中用1828万元国有资产折成的国家股1828万股,委托沈阳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用3525.6万元企业法人资产折成的法人股3525.6万股,由沈阳蓝田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持有(公司称其为集体性质,法人代表瞿兆玉);向企业内部职工以1:1.25溢价定向发行1342.4万股。
1995年12月,经农业部批复同意,公司国家股1828万股由沈阳市国资局划拨给农业部持有。1996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蓝田股份用从农业部拿到的流通股额度,以每股8.38元的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3000万股,形成了公司上市时的9696万股的总股本。其中,沈阳蓝田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占36.36%,为第一大股东;农业部占18.86%,为第二大股东,其他为内部职工股和流通股。
就是这个看起来再普通不过的股权包装,要不是后来中国证监会的一纸处罚文告,投资者只能被永远蒙在鼓里,哪会知道其中的猫腻:伪造土地文件、虚增资产1100万元、虚增存款2770万元、违规缩股、职工股上柜交易等。
虚增资产其实就是虚增股权。而据了解内幕的人士指出,蓝田股份上市时虚增资产远不止上述数字,究竟有多少,是个谜。
大股东“潜入洪湖”?
蓝田股份1996年上市后,其资产和业务纷纷向湖北洪湖转移,大股东也在向洪湖转移。
1996年,公司用发股募集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洪湖蓝田水产品公司17700万元,瞿兆玉的弟弟保田是该公司的法人代表;投资联营公司洪湖大湖公司3696万元,占股份48%。
1997年底,第一大股东沈阳蓝田经济技术开发公司以实物资产参加配股,注册资金2500万元的洪湖市香檀河养殖场因此成为蓝田股份全资子公司。一起成为蓝田股份全资子公司的还有中国农业物资供销总公司--注册资本401万元,它是第二大股东农业部参加配股时出的资产。
1999年4月,为落实中央有关脱钩的文件精神,农业部将所持蓝田股份18.86%的国家股无偿划转给湖北洪福水产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上半年,蓝田股份第一大股东沈阳蓝田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把注册地从沈阳迁到了湖北洪湖,名称变更为洪湖蓝田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法人代表仍为瞿兆玉。同年8月9日,保田从瞿兆玉手中接过了蓝田股份董事长的位子,瞿兆玉只任总经理。随后在2000年1月5日,蓝田股份发布公告,公司住所已由沈阳市迁入洪湖市瞿家湾镇,同时公司名称已由沈阳蓝田股份变更为湖北蓝田股份。
至此,蓝田股份不但实现了大股东向湖北洪湖的转移,也实现了公司向洪湖的转移。在这转移的背后,由于记者一时查不出第一大股东洪湖蓝田经济技术开发公司的股本及股东构成,也就无从知道其中股本及股权结构发生了什么变化,这是一个尚待解开的谜。
总公司“中途杀出”?
如果不是看到中央电视台上密集播出的野藕汁、野莲汁广告,投资者怎么也不会知道蓝田股份还有一个关联企业———中国蓝田总公司,因为蓝田股份只是从1999年中报开始,才提及中国蓝田总公司,但投资者一直到现在对中国蓝田总公司仍是知之甚少,蓝田股份在这之后的所有信息披露中,按一个模式,称中国蓝田总公司是蓝田股份第一大股东的母公司,其他一无奉告。然而,从此之后,在投资者心里,蓝田股份就与中国蓝田总公司难解难分,辨不出里外。
先说广告。各路媒体上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的是蓝田股份生产的野藕汁、野莲汁,打的却是中国蓝田总公司的旗号,不知是谁在为谁作广告。再是中国蓝田总公司各地20多家分公司突然都成为蓝田股份产品的代销商,后又是公司于1999年将1997年底通过配股进来的中国农业物资供销总公司股权整体出售给中国蓝田总公司,最近的则是蓝田股份在2001年先是从中国蓝田总公司买入国际高科技农业蓝田昌平园80%的股份,后又卖回。
而据记者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查询,中国蓝田总公司成立于1989年3月6日,但核准日期是2001年9月7日,注册资本为4亿元,性质为全民所有制,投资人为农业部,法人代表为瞿兆玉,在全国设有27家分支机构,有多少控股或参股公司则不得而知。
令人不解的是,中国蓝田总公司早在1989年就成立了,蓝田股份为什么从1999年才开始与之发生关联关系?如果此前中国蓝田总公司与蓝田股份第一大股东没有股份关系,因而不是关联方,后来才有了股份关系而成为关联方,蓝田股份为什么不对与自己有如此重大利害关系的中国蓝田总公司的情况详加说明,而要遮遮掩掩呢?抑或是蓝田股份和第一大股东成立在前,中国蓝田总公司成立在后,即先有父子后有爷?蓝田总公司既是农业部的全资公司,性质是全民所有,而法人代表是瞿兆玉,难道瞿兆玉在农业部有一官半职?这些都是谜。
限于公开披露的信息,蓝田的股权之谜一时无法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