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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我国加入WTO以来最大的一起知识产权案及天津市一审诉讼标的额最大的知识产权案,昨日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以商标侵权赔偿纠纷为案由,将天津港田集团公司、天津港田发动机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一并推上了被告席。
原告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在中国注册商标为“YAMAHA”“VISION”和“FUTURE”,对上述商标享有专用权。原告认为5被告擅自制造、销售带有原告注册商标的摩托车,其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竞争秩序,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权的行为,连带赔偿人民币共3000万元,判令被告消除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涉讼摩托车型号有关“林海YAMAHA”牌发动机的内容。被告认为原告所指产品并不是港田等公司所生产,因此也不存在销售问题,原告的指控没有根据,要求驳回原告上诉请求。
法庭分别对相关权利、有关侵权行为、原告损失等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对案件事实做初步调查,鉴于双方相关证据提供不充分,法庭择期开庭再审。